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马富春)甘肃省日前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将通过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用地用电支持等全方位政策和措施,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服务。
该《意见》指出,要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扩大个体工商户简易注册登记试点范围和开展集群注册简化住所登记试点,支持各地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进一步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县级人民政府要设立“绿色通道”,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便利服务,对进入创业园区的,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辅导、政策咨询、集中办理证照等服务。对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创新金融服务方面,要求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对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信贷需求优先提供扶贫小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对创办的小微企业优先提供产业扶贫专项贷款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或扩大小额信贷保险、农产品损失及价格指数保险、农房保险、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农村“五小车辆”保险、农机保险、农业基础设施保险、补充医疗健康保险和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保险产品,为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提供风险保障。
《意见》还明确,将加大对返乡下乡创业者的财政支持,要求各级财政扶持政策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倾斜,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建的创业创新园区(基地)给予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和产业基金,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扶持范围,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积极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办农业、畜牧养殖、林业及农机服务等新型经营主体,符合要求的列入国家相关重点工程项目,享受专项扶持。大学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人员、青年、妇女等人员创业的财政支持政策,要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延伸覆盖。
对于创业人员的用地用电需求,《意见》要求,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存量土地资源,缓解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用地难问题。支持返乡下乡人员按照相关用地政策,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和经营。鼓励返乡下乡人员依法以入股、合作、租赁等形式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发展农业产业,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创业创新,支持返乡下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农房院落发展农家乐。在符合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
同时,甘肃还将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5年行动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开展农村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和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培训,让有创业和培训意愿的返乡下乡人员都能接受培训。
《意见》对返乡下乡创业者社会保障也作出明确要求,创业者将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将做好返乡下乡人员创业服务、社保关系接续等工作,确保其各项社保关系顺畅转移接入。要及时将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创业人员纳入社保覆盖范围。对返乡下乡创业创新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灵活就业方式参加社会保险的,可按规定给予一定社会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