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2月2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白皓)14年前,唐昌华与刘文华被控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无期徒刑;14年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复查裁定二人抢劫并致死被害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唐昌华、刘文华的代理律师周立新、王宗跃2月27日拿到了贵州省人民检察院黔检申诉刑申复通【2017】1号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这份落款时间为2017年2月17日的通知书让两名“杀人犯”的家属看到了进一步查清事实真相的希望。“见到了曙光!”周立新说。
2016年4月13日,中国青年报刊发《贵州两“杀人犯”申诉13年终获检察院受理》一文,报道了唐昌华与刘文华二人的申诉之路,并通过查阅案件卷宗,对是否有作案动机、作案工具来源问题、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多处疑点进行剖析。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复查通知写明,唐昌华、刘文华二人曾因不服一审、二审判决提出申诉,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两次作出驳回申诉决定,申诉人仍不服,后向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