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确定、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事项,就要召开听证会,无论涨价还是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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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中山市将于4月18日召开价格听证会,拟降低居民生活用天然气价格。根据听证方案,第一、第二、第三阶梯气量价格每立方米分别降低0.36元、0.43元、0.50元。据测算,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到位后,平均每年每户可减少支出151.20元。(《中山日报》3月21日)
听证会成为“听涨会”,早已让人见怪不怪。在此背景下,忽闻中山市将要召开一场“听降会”,着实令人惊讶和欣喜。虽然“平均每户每年可减少支出151.20元”算不上大实惠,但它至少表明,价格听证并不必然意味着涨价,而是可以开成“听降会”的;即使在物价普涨的情况下,有些公用事业价格也是应该而且可以降低的。
涨价要开听证会,降价也要开听证会?是的。根据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这意味着,只要是确定、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事项,就要召开听证会,无论涨价还是降价。“听降会”的必要性在于:一方面,降价的幅度够不够?还有没有更大的降价空间?消费者代表可能有话要说;另一方面,价格不升反降合不合理?降价幅度是不是太大?有关单位的代表可能有话要说。价格听证就是听取各方意见,让各方代表公开博弈,使最终确定的价格趋于公平合理。
降价听证如此难得一见,我们得探究一下其中有何“奥秘”。通过新闻报道,我认为“奥秘”主要有两点。
其一,横向比较。据中山市发改局介绍,中山市现行居民用气价格除低于珠海、惠州外,均比周边城市高,调整之后,除比佛山市略高、与广州市持平外,均比周边其他城市低……这样的横向比较看似平常,实则最为直观,也最能说明问题——同在珠三角,中山市居民用气价格凭什么比周围大多数城市高?这样一比,有关部门可能觉得不好意思,便有了降价的打算。这种“不好意思”是难能可贵的,君不见,很多城市在制定价格时,都是就高不就低、比涨不比跌、你涨我也涨,唯恐落于人后。譬如西南某省大幅上调大学学费标准,一个重要理由便是该省学费标准长期低于东部省市。如果各地在制定价格时,能像中山市这样跟价格水平较低的城市比,就低不就高,拒做价格“领头羊”,那么这种“比低效应”定能促使相关价格回归合理水平。
其二,成本监审。中山市终端燃气经营企业的成本监审数据显示,居民天然气平均销气成本为3.89元/立方米,相较而言,现行居民用气价格偏高,有下调的空间和必要。如果说横向比较带来的是最为直观的感受,那么成本监审便是价格调整最为客观的依据。遗憾的是,有些地方的成本监审并不客观,而是走过场,甚至在数据上造假,为提高价格做伪证,导致价格听证成了提价单位的自说自话,这正是听证会沦为“听涨会”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山市的情况表明,政府部门的成本监审动真格,就可防止有关单位将不合理成本转嫁给民众,唯有客观公正的成本监审,才能让价格调整具有公信力。
横向比较、成本监审,本没有什么“奥秘”可言,但就是这两个稀松平常的举措让中山市迎来了一场“听降会”。让人期待的是,这些稀松平常之举能够成为各地制定价格的常态化举措。
晏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