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3月2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方案》,明确三省四市的对口合作关系。其中,浙江与吉林建立对口合作关系。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在2016年11月,浙江省就专门赴吉林省开展前期调研。两省就政府层面的政策、体制机制方面的合作,干部人才挂职交流、部门对接协调机制、浙商对接机制的建立进行深入沟通。
“投资不过山海关”的说法曾引起国家以及东北地区的关注。如今,浙江省要引导民营资本、发展经验等跨过山海关,在东北“黑土地”扎根发展。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援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北振兴司司长周建平的话说,东北地区和东部地区开展对口合作是一种区别于对口支援(帮扶)和扶贫的新型跨地区合作模式,是综合考虑相关省市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发展水平以及合作现状等因素确立的对口合作关系。
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部分省市对口合作工作,要实现两个目标,即在放大优势方面做到1+1>2;在补齐短板过程中做到1+1<1。浙江与吉林对口合作就承担这些重要的时代使命。
据悉,两省成立浙江吉林对口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双方高层领导每年开展互访机制,商议双方合作重大事宜。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协调有关事项,双方对应省级部门制定工作目标任务等。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从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产业协同、人才交流和创新创业合作是浙江、吉林对口合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双方将开展高端装备制造、汽车、生物医药等产业对接;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和股票交易所、商品交易所合作;粮食、绿色纯天然农产品合作;冰雪、森林、草原等生态旅游资源合作;重大项目服务推进机制、PPP项目合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