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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07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网络经济:实体经济发展新契机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7年04月07日   02 版)

    编者的话

    一个时期以来,对于以淘宝为平台的“网店”是否属于实体经济,一直众说纷纭——有些人说,“网店”的繁荣摧毁了实体店和实体经济;大多数人却认为,“互联网+”是实体经济的翅膀,是“新经济”……那么,到底孰是孰非?

    2017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一份文件,被李克强总理称为国务院下发给各部门的“督战书”。针对传统实体经济产能落后等情况,李克强再次强调,“新动能与传统动能是不可分割的!新经济、新动能不仅催生了新技术、新业态,也在推动着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焕发生机。”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创新引领实体经济转型升级”被列入2017年九大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并强调,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让企业广泛受益、群众普遍受惠。

    李克强在报告中指出,要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加快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应用,以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生产、管理和营销模式变革。把发展智能制造作为主攻方向,推进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深入实施工业强基、重大装备专项工程,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动中国制造向中高端迈进,完善制造强国建设政策体系,以多种方式支持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焕发新的蓬勃生机。

    《思想者》特邀几位学者就“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的关系展开讨论,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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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

    段炳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目前,中国已有7.31亿上网网民,互联网普及率达53.2%,网络经济的发展在国民经济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经济正在为宏观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成为支撑宏观经济持续向好的重要原动力。

    网络经济是实体经济的组成部分

    互联网最早应用于信息交流和传递,社交应用软件随后快速发展。在初始阶段,网民谈论的是“鼠标+水泥”,担忧互联网不能与实体经济融合。然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及其应用的快速普及,互联网已与现实世界紧密结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全面融合趋势。

    网络经济也日益成为实体经济的一部分,一方面互联网催生出众多基于网络的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世界市值最大的10家公司中,网络服务提供商就占了4家,还有两家的业务与互联网紧密相关,像美国搜索引擎巨头谷歌已成为市值达数千亿美元的巨无霸企业;另一方面,互联网为传统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全方位的支撑,随着它与国民经济第一、二、三产业的结合日趋紧密,智慧农业、智能制造和电子商务、智慧交通、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成为实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6年,中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网上支付用户达4.75亿人。同时,互联网还在向教育、医疗市场快速渗透,催生出庞大的互联网教育和互联网医疗产业。

    上世纪90年代,世界最大经济体美国经历高增长、低通胀的黄金十年,1992年~2000年之间,GDP年均增长率达3.85%、年均通胀水平为2.64%,其中“新经济”的作用功不可没。新经济的核心内容是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发展基础是“信息高速公路”等信息网络通信基础设施的大规模建设和投入使用。美国发达的资本市场为新经济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进入21世纪后,信息化与全球化相互融合、迅速发展。2010年,二十国集团中互联网经济平均占GDP达4.1%。

    网络经济为宏观经济发展提供新动能

    在网络外部性的作用之下,网络经济呈现规模经济的特征,能够提高生产要素的参与效率,提升技术水平,为经济增长提供新动能。

    2015年,中国信息经济总量达18.6万亿元,信息经济对GDP增长的贡献达68.6%,网络经济在其中占据重要位置。中国的网络经济在电子商务、“互联网+制造业”、“互联网+服务业”等方面取得全方位进展。尤其是智能移动终端的迅速普及,使移动互联网成为便捷的网络工具,催生了以分享经济为代表的大量的新经济模式,涌现出一批10亿美元规模以上的“独角兽”公司,极大推动了网络经济的发展。

    电子商务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中国已成为全球电子商务第一大规模的市场。2016年,全国网上零售额高达51555.7亿元,比上年增长26.2%,到2020年,中国网络零售总额将超过10万亿元。2016 年11月11日,阿里巴巴“双11”全球购物节一天的销售额就达1207亿元。2015 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4.8 万亿元人民币,占进出口总额的19.5%,到2020年,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将达12万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通过线上线下的融合带动了传统零售业态的转型,带动物流配送等配套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整合制造业等产业链,实实在在地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移动互联网创新呈现蓬勃发展的趋势。2016年,我国手机上网人数达6.95亿人,占网民总人数比重的95.1%,连续3年增长率都超过10%。同期中国市场中的移动应用累计数量超过887万款。分享经济模式的迅速崛起,与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是密切相关的。2015年,中国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约为两万亿元,这一领域参与提供服务者约5000万人,约占劳动人口总数的5.5%。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分享经济已在短期内催生了一大批巨无霸式互联网企业。如从事汽车出行分享的优步(UBER)、滴滴,从事居住分享的Airbnb。这些诞生数年的企业在规模上已超越或正在接近他们在传统领域经营数十年的竞争者。Airbnb的估值为300亿美元,超过老牌旅店业的巨头希尔顿集团,接近拥有5500家酒店、110万间客房的市值达360亿美元的万豪酒店集团。出行领域,UBER的估值达625亿美元,已超过320亿美元市值的美国达美航空公司,拥有百年历史的汽车制造商福特的市值也只有520亿美元。零售领域,2300亿美元市值的阿里巴巴超过2185亿美元市值的沃尔玛。目前,中国的分享经济创新正方兴未艾,分享单车已成为中国城市的一道新风景。

    近年来,中国经济年度增速出现逐渐放缓的趋势,但就业率维持着较高水平,这与互联网推动的经济转型密切相关。

    网络经济创新是实现宏观经济创新增长的源泉

    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将为中国经济实现创新发展提供持续动力。2009年至2015年,中国物联网产业规模由1700 亿元人民币增长至7500亿元人民币。大数据已成为高成长的产业领域,2015年,中国大数据核心产业的市场规模达115.9亿元,增速达38%,其后几年还将维持40%左右的高速增长。据国际数据公司统计,2014年全球数据总量为8ZB,2020年将达44ZB。同期,我国数据总量为909EB,占全球数据总量的13%,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2016年,中国的云计算市场规模已达数千亿元人民币,正以每年近40%的速度增长。

    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中后期和新旧动能的转换期,以网络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模式对经济增长正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相关部门正在进行国民经济核算中纳入新经济模式的探索;网络经济也正在对传统产业形成一定冲击,网络零售的快速发展导致大量竞争力弱的实体商店被淘汰,互联网约车削减了传统出租车的业务规模。创新性破坏带来的阵痛正加速产业的分化、转型、突围和升级。

    大力提振实体经济才是出路

    张德勇(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加快让“互联网+”渗透到日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中,以适应互联网时代企业发展的新要求。

    近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16年我国宏观经济数据,其中,全年网上零售额51556亿元,比上年增长26.2%;2016年网上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5.5%,比2015年的12.9%提高了2.6个百分点,大大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幅。尽管不能把网上零售直接等同于网络经济,但其快速增长无疑是我国网络经济蓬勃发展的一个鲜活例证;受经济下行、结构转型等因素影响,我国实体经济中的一些行业近几年发展缓慢,尤其是大量网店的涌现导致许多实体店关门停业。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网络经济已影响到实体经济的正常发展。

    网络经济是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形态

    网络经济也可称为互联网经济,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上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它不仅包括网络特有设施和软件、网络建设和服务等,也包括通常所称的“互联网+”经济。网络经济一经产生,就凭借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而得到迅猛发展。

    首先,网络经济可以使信息的获取更加便捷。互联网突破了传统的国家、地区界限,也突破了时间约束,只要使用者鼠标轻轻一点,就能便捷地查找到所需的海量信息。在距离趋于零、时间趋于同步的互联网环境中,无论是生产、流通还是消费,信息使用者都能借助互联网获取相关信息,从而为企业更加经济地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消费者更加物有所值地消费提供信息支持。

    其次,网络经济可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过去,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往往存在信息壁垒,容易导致资源配置无效率或效率不高,甚至市场失灵。如今,网络经济跨越了时空界限,使定制化、个性化生产成为可能,满足不同企业、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大幅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最后,网络经济是一种平台经济。平台经济最大的功能是平台企业通过互联网把供给方、需求方集结在一起,其开放性实现了双边或多边信息交流、交易撮合和多边共赢等,在购物、娱乐、交通等生活服务方面给人带来全新的贴心感受。当然,平台经济还能沟通产业链上下游、生产者与消费者,促进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给企业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和盈利可能,为实体经济增添新的发展动能。

    网络经济的上述优越性,一定是以实体经济的发展为基础的。网络经济中的各种交易模式,如B2B、B2C、C2C、O2O等,无一不是紧紧围绕着实体经济生产的实实在在的产品来进行的,否则,网络经济的优越性就难以体现出来,其发展就难以具有可持续性。是科技进步的成果——互联网,造就了网络经济,而实体经济的发展又为网络经济的兴盛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充分利用好网络经济的优越性,既可孕育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又能使旧动能焕发生机。因此,应将网络经济视同实体经济的一部分,是在充分利用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实体经济发展的新形态。

    壮大新经济 发展新动能

    《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6年12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7.31亿,相当于欧洲人口总量,互联网普及率达53.2%,超过全球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超过亚洲平均水平7.6个百分点。庞大的网民数量及随之而来的巨大市场潜力,是近几年我国网络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网络经济形成了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业,创造了一些新的就业机会,但也的确冲击到实体经济中的一些传统部门,特别是对从事经营服装、家电、图书等的实体店冲击较大,进而挤压了生产这些产品的企业的市场空间。网络经济对这些部门的冲击,很大程度上是网店的经营成本较低所致,比如实体店承担了比网店高得多的租金、水电费等费用,使网店与实体店处于不一样的竞争基础,导致同种商品的网店价格要低于实体店价格,致使消费者更愿意网购。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带动生产模式和组织方式变革,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新形态。接下来,应该从如何发展好实体经济的角度出发,化解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中一些传统部门之间的暂时不和谐,其出路就是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尤其是要最大限度地善用网络经济,形成“互联网+”经济的创新发展。

    对于基于互联网本身而衍生的现代信息技术及其应用而形成的网络经济,诸如新一代高速光纤网络、先进泛在的无线宽带网、第五代移动通信、大数据产业链等,自然属于实体经济的范畴,必须牢牢把握信息技术变革趋势,实施网络强国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中国,做大做强网络经济。对于实体经济中的一些传统部门,在亟须建立线上与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竞争的同时,则更应该考虑在“互联网+”时代如何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并加快实现与网络经济的融合发展。

    实体经济中的一些传统部门,在生产方面,更应发扬严谨的工匠精神和富有进取心的创新精神,面对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既要从精心提高产品质量入手,以高质量的产品来吸引消费者,也要高度重视技术、产品创新,以创新型的产品来引领消费趋势、创造新的需求;同时,加快让“互联网+”渗透到日常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中,以适应互联网时代企业发展的新要求。要确实注重消费者体验,学会从消费者角度出发来思考产品的设计和生产,提升消费者对企业产品的认知度和忠诚度,通过互联网这一平台,不仅为消费者提供购物便利,也要借助大数据深入分析消费者的偏好,从而使产品更符合消费者不断提升的消费需求。

    与其纠结于网络经济对实体经济中一些传统部门的某种冲击,倒不如将此视为大力振兴实体经济的新契机。对于网络经济及其在实体经济中的角色,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第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作了最好的诠释:“我们培育壮大新经济、发展新动能,不仅是打造经济发展的‘新引擎’,也是在改造提升传统动能,促进实体经济蓬勃发展。”

    避免对分享经济的多重误读

    周子衡(中国社科院金融所研究员)

    新世纪以降,网络数字技术创新对既有市场体系造成巨大而持续的冲击,交易随时随地发生,而且覆盖了数以亿计且更趋广泛的人群,市场结构由此得以巨变,任何人在任何时间或地点同任何人交易任何商品或服务等,都成为可能。这种“交易大爆炸”使得一系列可分享(而不可交易)的势能得到释放,实现了分享交易。特别是最近几年,分享经济迅猛发展,终成一大极具生命力的新经济形态。可见,分享经济之发生与大成,必根植于技术创新的沃土,空言思想观念的变革无异于缘木求鱼。

    使用权交易并不都是分享经济

    与“分享经济”相对立的是“独享经济”,所有权的排他性可以理解为“独享性”,亦即只有所有权人才能消费或享用。独享经济下的市场交易既包括产出增量的部分,也包括二手旧货等存量市场,本质上都是发生所有权的变更。分享经济的两大核心理念之一,即须“超越所有权”交易,那么,所有权人出让使用权,是否就一定意味着构成分享经济呢?又是否能将酒店、餐厅、公共交通等称之为分享经济呢?

    这就涉及分享经济的另一核心理念,即“不用既浪费”,不论是租借来的,还是购买来的,只要是“闲置不用”的资产,都是可用来分享的,这一分享交易发生便属于“分享经济”。酒店、餐厅、公共交通等并不是闲置不用,它们供消费者或公众“分享”,但这些并不属于所谓“分享经济”。那种认为“非独享即分享”,以及将凡使用权出让即视为“分享经济”,甚或认为所谓分享经济古已有之,都是对分享经济的严重误读。

    “闲置不用”不等于“根本不用”

    “闲置不用”是相对的,如果是绝对不用,所有权人则可以用于长期或永久出租,甚或出售;如果是相对不用,则意味着“不饱和使用”。社会经济体系中,存量资源的不饱和使用,使闲置不用成为“备用”常态,不仅维护成本巨大,而且恶性循环地要求更多的增量产出以满足“备用”,造成巨大的社会经济浪费。

    从不饱和使用到接近饱和使用,存在着巨大“空隙”,因此可以高频出让使用权,让更多使用者“加入”,形成分享之状态。分享经济突破了“一物一用”,形成了“一物多用”,亦即在一个所有权上出现了多个“不相冲突”的使用权,实现了“饱和使用”,进而极大地提高了使用效率和价值。

    分享经济不仅是一种“改进” 更是一大“改变”

    分享经济的到来表明,社会经济体系中“可分享”的部分更多、更频繁地实现了“可交易”。这提高了经济存量资源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但如果认为分享经济仅仅作用于经济存量,对增量或产出意义不大甚或作用甚微,那就不只是矮化,而近乎一种否定了。

    分享经济不仅作用于存量,还将改变产出。存量使用效率大幅度提高,自然减少了对增量的需求。这种改变不仅是数量上的,也将是结构性的。以汽车业为例,不仅不再需要维持巨大的汽车存量,对于增量的结构性影响也越来越大,从主要满足独享需求转变为主要满足分享的需要,而独享性的汽车形态亦将越来越个性化、小众化、特定功能化。未来,即便是个性化很强的独享性汽车,也将投入到小众圈子内的分享,以降低维护成本,提高使用品质。

    分享经济不仅适用于消费 还将作用于投资

    将分享经济仅仅视为消费经济的一种新形态,是一种误读。

    它适用于消费,从存量延伸到增量,从现货延伸到期货,并没有根本性阻碍,分享经济最终将更为直接地作用于投资。

    数字经济时代,经济活动的中心是个人,个人交易日趋碎片化,并没有什么力量能够将分享经济局限在个人消费领域,交易的性质或方向也不再由企业等部门来限定。分享经济向个人消费之外的领域延伸与拓展,个人消费与投资的严格划分将趋于瓦解。未来,分享者作为消费者和作为投资者的身份界限将日趋模糊,分享者将更为直接地决定产出的方向和数量。

    平台经济成为重要的新经济模式

    关冠军(经济学博士,首都经贸大学中国流通研究院院长助理)

    互联网技术在网络经济下的有效应用

    网络产品一般都具有初始固定投入高、边际投入低的特点,可以以近乎为零的边际成本进行复制。加之网络的虚拟性特点,相当一部分人误将网络产品与虚拟经济画等号,将虚拟经济与网络经济画等号。实际上,网络经济的内涵非常丰富,它本质上是建立在互联网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一种经济新形态。网络经济与传统技术条件下的各种产业进行深度融合,产生了新业态,更好地满足了现代人的消费需求。网络经济与生产和生活的距离越来越近,也表现得越来越实,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网络经济背景下,互联网技术的有效应用已成为现代企业所必备的技术条件之一。如果说互联网技术已经在现代企业的营销和流通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那么,在不远的将来,它对于企业供应链各环节的促进和改变也将产生更为重要的作用。对于生产型企业而言,设备、厂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互联网已经成为现代企业运营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如今很难想象一个企业不重视、不应用包括互联网技术在内的现代信息技术。

    初期网络经济通过服务提供有价值的经济活动。从即时通信、网游、视听服务等,到现如今各种“网红”,网络经济的初始阶段主要是通过提供各种“服务”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虽然这种服务具有虚拟性特征,但也属于能够创造社会价值的经济活动范畴,当然也属于服务业的“实体经济”。

    平台经济越来越重要

    互联网技术与传统商品流通领域深度结合,产生了多种新经济模式,如大众利用互联网进行创业的“网店”、快递、外卖等蓬勃发展;从淘宝、天猫、京东等综合性平台企业,到聚美优品、找钢网、携程等众多垂直性平台企业;从服务国内商品流通的平台,再到以敦煌网、速卖通等为代表的服务中国商品国际流通的平台,各种类型的电商平台企业与传统经济的深度融合成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发展及升级的一种出路。网络经济与传统产业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通过互相融合产生新业态,实实在在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新需求,成为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来源。

    网络经济中的平台经济成为互联网时代越来越重要的一种新经济模式,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基础平台与增值应用的分离。传统企业资本专用性隐含的前提假定,是企业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是合一的,平台企业则是以新的产权制度组织起来的企业,企业资本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可以分离,借助于无形资本可以零技术成本复制的特性,实现资本归属上的分享与资本利用上的收费。平台企业可以被视为与产业内诸多企业及个人分享资本,同时按照资本的使用情况结算的新产权单位。越来越多的平台企业把其网络产品(业务)分为基础平台型和增值应用型,平台业务免费吸引客户流量,而增值业务收费。在共享的基础平台上延伸出终端增值业务,它们端对端开放地嫁接在平台上,从而获得增值回报。

    二是开放性的价值网络平台。平台经济是个开放的双边或多边市场。每个平台都有一个平台运营商,即平台企业,它负责聚集社会资源和合作伙伴,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通过聚集人气扩大用户规模,达到平台价值、客户价值和服务价值最大化。平台的合作伙伴越多,平台就越有价值,平台的开放性有助于实现多方共赢。

    三是具有网络外部性,还具有范围经济效应。平台企业为买卖双方提供服务促成交易,其中任何一方数量越多,就越能吸引另一方数量的增长,其网络外部性特征就能越充分显现,卖家和买家越多平台也就越有价值。人们收入提高之后,对商品多样化的需求越来越高,企业要响应消费者这种需求,就不能只是“大规模生产单一品种”,而应转向“小批量生产多品种”。互联网经济和信息技术条件下,企业可以在平台上通过加强协作,实现小批量、低成本、多品种,也即实现范围经济效应。

    “互联网+”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和发展

    网络经济的范畴也从服务消费、商品流通领域,逐步扩展到现代制造业领域。互联网技术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使传统技术条件下的各种不可能成为现实,提升了制造业的层次和核心竞争力。“互联网+”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能够有效推动互联网技术发展中形成的服务模式,与采用先进技术的制造业的深度结合。互联网技术将帮助中国推进智能制造,提高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互联网的引领作用,不光体现在产值,更在于提高经济增长与发展的质量,提高经济附加值。推动中国从GDP“做大”向附加值“做强”,再向质量上“做优”转型。

    “互联网+”助力中国经济转型和发展:“互联网+”依靠创新驱动,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向产业服务化方向调整;“互联网+”从同质化、低附加值、产业链低端,转向提高质量,追求高附加值,进入产业价值链高端,满足人们的多样化需求;“互联网+”占据新业态竞争高地,使互联网发展空间拓展到各行各业,催生多样化增值应用。新业态将突出增值服务,以增值的业态化保证高附加值的稳定来源。新业态还将突出新技术经济范式的作用;“互联网+”最终使各行各业实现数据业务的主营化,推动信息部门从各行各业的成本中心转变为企业的利润中心。

    正如最近李克强总理所表述的那样:网店和快递业是实体经济的一部分。网络经济已悄然从生产、流通、消费各个领域渗透到国家整个经济体当中,是新经济当然也是实体经济。越来越实的网络经济也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来源。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7年04月07日 02 版)

网络经济:实体经济发展新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