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家“乡村教育行动计划”,从2012年起,全国部分省份实施了“小学教师也可以评聘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教师)”,但自上而下,每年分配到校的高职名额相当有限——只有一两个,一般只是在职在聘一级教师总数的3%左右。高级教师职称的评聘名额成了稀有资源——一级和高级之间的工资待遇相差数百至上千元,再加上高级职称能带来的丰厚待遇,它就成了广大教师向往和奋斗的动力源。
但在实际评聘操作之中,在一些地方,这稀有资源却成了校长们的专利,普通老师只能“望职兴叹”。如某省某州被列为中小学教师可评“高级教师”的职称改革试点之一时,某乡的中心校就制定了一个评聘(竞评推荐)方案,其中有一条就规定:“本校原有一个高级教师的,其余符合参评条件的教师就不能申报竞争高级教师岗位。”据上级文件,早在2015年起,某县就取消了这方面的规定。但某乡中心校仍然使用这个“老方案”至今,结果高级教师长期成了校长们的专利,致使高级教师基层评聘推荐操作不公。
第一,对履职较长的老教师不公。已聘有一个高级教师的学校,即使几位一级教师连续履职长达十七八年,有的快要退休了,参评的基本条件也符合,却无资格参加乡级申报竞评。无高级教师的学校,只履职五六年的一级教师——年轻的校领导就有资格参评竞争,如愿以偿地评聘到高级教师职称,年纪轻轻的就享受着丰厚的待遇。
第二,对广大普通教师不公。某乡高级教师评聘的“老方案”,只是中心校组织村级完小校长制定,没有普通教师代表参与,也没有征求广大普通教师的建议和意见。因此,方案内容和评价分值都倾向于学校领导层,有利于校领导们参与竞评,这对广大普通教师是极为不公的。
第三,评聘操作过程不全面公开透明。每年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时,某中心校只通知到村级完小校长,如果遇到校长本人要参加乡级竞评,为了减少竞争对手,他就绝不会通知别的老师了,而且今天通知,明天就马上交材料评聘。到乡级评聘活动结束时,才在校领导圈内公开一下,普通教师只是道听途说,有的根本就不知道,或者知道时就已经过时了。这种乡级竞评竞聘稀有资源的高级职称,就被一些校领导垄断和独吞。从2012年至2016年的5年间,某乡共有9位教师被评聘为高级教师,但他们在参评时,身份都不是普通教师,而是校长、校长夫人、教务主任、总务主任或中心校领导,没有一个是普通教师身份。具体来说,2012年有校长1人、校长夫人1人;2013年有校长1人;2014年有乡中心校领导1人,校长1人;2015年有总务主任1人、教务主任1人;2016年有校长1人、校长夫人1人。
第四,为了评聘到高级教师,有的削尖脑袋,千方百计地挤进校领导圈,或以“交流”之名去占领别校高级教师参评名额,被评聘后却溜之大吉。
为了让乡村学校高级教师评聘过程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乡村教育系统风清气正,还乡村教育系统一片净土,让广大普通教师有奔头,有希望,哪怕是最后没有竞争到,也要给基本条件符合的广大普通教师,尤其是老教师有公平竞争的机会。因此,笔者对负责组织高级职称初评推荐的乡村中心学校有如下建议:
1.坚决废除高级教师竞评“以校长为中心”的“老方案”,重新制定新方案,但不能只是校长们参与制定,必须征求全乡广大普通教师的建议和意见,还要实名投票,三分之二通过才有效,方能实施。
2.让参评基本条件符合的全乡所有教师都有机会参与竞争,申报每年的乡级高级教师职称竞评竞聘,不能再让校领导们垄断而成了他们的专利。
3.乡级基层评委不能只有中心校和村完小校长们,还要有讲公道正义的普通教师代表(广大教师选举产生)按比例参与。评聘过程中要有县乡人大、纪委和媒体进行全程监督和公开,必要时要有录音录像,让竞评过程在阳光下运转,防止暗箱操作,有失公平公正。
4.乡级高级教师评聘的通知,必须要通知到每一个教师(要让教师在通知上签字,表明通知到),尤其是基本条件符合申报的教师,避免校长们独吞政策,变相减少竞争对手。
(作者为一线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