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6月26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系列审判白皮书,其中《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审判白皮书》显示,有74.3%的相关案件法院维持了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2015年5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原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明确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以区政府为被告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改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2015年5月至2016年,该院共受理相关案件370件。
截至2017年3月31日,2015年和2016年受理的370件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审案件已审结284件。其中,约17.6%的案件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和解或经法院调解撤诉;约74.3%的案件维持被诉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另有一些案件因超过起诉期限、不符合起诉条件等原因在程序上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