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第一次从《中国青年报》上读到报道《在吕梁,世界史不是历史学》,我就感到不可思议。没想到这样的例子还不是个案,很有一定的代表性。这在《这次,连“中国史”也不是“历史学”了》等相关报道中再次得到了印证。
这样的招聘对考生的伤害是无法估量的。以江苏省徐州市的某事业单位招聘为例,考生纪元好不容易考了第一名,却因为所谓的“专业不对口”而被取消录用资格。
如果她以后有机会考取其它理想单位,也许浪费这一两年的时间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无论是公务员考试还是事业单位考试,都存在很大的难度。以后再参加考试,她还能考到第一名的成绩吗?恐怕没有一个人敢保证吧?
当初很多人之所以选择多花几年时间读研究生,就是希望专业知识打得更牢固一些,将来找工作时为自己增添砝码。现实却是,多读几年书反而成了求职成功的“拦路虎”。
如何解决这样的问题,从而还普通考生以公平的竞争环境?在我看来,招聘单位与人社部门首先要在专业设置上做到客观、合理,即招聘所列的专业必须与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颁布的专业目录高度一致。否则,就视为违规招聘,应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予以追责。比如说,要求应聘者为A专业,那么,研究生阶段所有属于A专业的二级学科A1、A2、A3等,均符合报考条件。招聘单位在报考的专业目录中就要清楚列出所有符合条件的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目录,让报考者一眼可以看出自己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考单位的招聘条件,符合的尽可以报名、考试,不符合的如果自己私自填报其它专业,那么最终取消资格就是报考者的责任。所有的限制条件,都要在招聘公告中写得一清二楚。如此,才能为每一位考生搭建一个起点公平的平台。只有起点公平了,才可能为用人单位选拔到真正优秀的人才。
同时,还要对已经出现的研究生考生因所谓的“专业不对口”而被取消资格的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追责。毕竟,这样的招聘对考生和全社会都是不公平的,它践踏了“公平竞争”这一社会底线,对原本考取却被取消录用资格的考生的伤害是无法计算的。只有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追责,才能让相关职能部门和个人不敢再那么“任性”。考试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公开招聘必须以公平竞争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