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兑现首笔“执行悬赏金”,至此,悬赏金保险制度迎来“开门红”。
今年5月,为更好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防止被执行人逃避债务,保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盘龙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信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合作推出悬赏金保险。
悬赏金保险制度是由执行申请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经审核,案件由保险公司做悬赏法律费用承保,如举报信息中经法院确认并审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对悬赏金负责赔偿。法院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据悉,这一制度通过借助保险优势,申请人只需向保险公司支付较少的保险费用,就能调动更大的社会资源参与到自身案件的执行工作,快速实现自身利益的同时也大大降低了诉讼成本。大量执行悬赏公告的推出,将使被执行人不良记录曝光,信誉受损,达到悬赏执行一案、震慑和教育一片的目的。通过整合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的专业资源,实现了执行悬赏事务性工作的完全剥离,减轻了法院执行工作压力,执行悬赏程序亦化繁为简,体现出了简便易行、快速高效的特点。
对法院而言,大量穷尽执行手段查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将结束休眠状态,转而进入大众视野,利用社会力量推进案件执行,对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无疑是重大突破。
对“老赖”而言,转移、隐匿财产的难度将不断增加,社会舆论施加的压力将持续加强,对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无疑是有力震慑。
对加强诚信建设而言,执行悬赏保险的出台彻底激活了执行悬赏的法律规定,大量悬赏公告的推出将进一步压缩失信人社会活动空间,持续形成守信人畅通无阻、失信人寸步难行的舆论导向,对构建诚信体系无疑是重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