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8月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唐世礼询问时表示,全国八个民族省区有1400多万名贫困人口,占全国贫困人口总数的1/3,西藏和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四川凉山、云南怒江、甘肃临夏等深度贫困地区,生存环境恶劣,致贫原因复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缺口大,贫困发生率普遍在20%左右,是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难中之难。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要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政府将采取哪些特殊有效的措施推动脱贫?
参加应询的国家民委主任巴特尔表示,实现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小康,是党的庄严承诺,也是全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重要指示的具体体现。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一直是我国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全国有14个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其中11个在少数民族地区,839个贫困县当中,民族自治地区的县有428个,有一半在少数民族地区。120个民族自治县当中,贫困县占70%多。140个边境区县当中,民族自治地方县占了111个。
民族地区占了我国贫困地区一半以上,扶贫脱贫难度非常大,这些年我国对于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给予了强有力支持,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6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的扶贫资金,一半以上都用在少数民族地区。2016年,少数民族八省区的贫困人口,虽然只占全国贫困人口的33%,但中央财政的扶贫资金安排给八省区的占了42%。人口的比例和整个资金安排的比例充分说明了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和理解。
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发布以来,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都因地制宜采取了精准脱贫办法。云南省采取总结和推广独龙江乡整乡推进和独龙族整族帮扶的做法,将8个人口较少民族和佤族、拉祜族、傈僳族3个特困民族全部纳入直过民族的脱贫攻坚计划,实行“一个民族一个行动计划”,“一个民族一个集团帮扶”,这是个具有特色的好经验、好做法。当前各省(区、市)也都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加大对本省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支持力度。
巴特尔介绍说,最近几年,中央和全国各省对新疆和西藏都给予了重点支持。十八大以来召开了两次关于援助新疆和西藏的座谈会,会议提出了具体措施和政策要求,要求举全国之力支持西藏和四省藏区,支持新疆特别是南疆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效举世瞩目。
另外,我国在脱贫攻坚的政策体系上,对民族地区全覆盖的同时,针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特殊困难实施了特殊的差别化政策,国务院专门出台了“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最近国务院又出台了兴边富民行动的“十三五”规划,也涉及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比如中央财政逐年加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安排规模,对边境地区的边民实施就地就近脱贫的政策。让边境地区的边民能够尽快富起来,一方面兴边固边,另一方面也是“一带一路”战略的具体体现。
同时,针对一些特殊民族,我国也有专门的扶贫政策和举措,这些民族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有的是从原始社会末期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有的从奴隶社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这种大跨越,在脱贫过程中不只是资金支持的问题,还有解决他们在思想、观念和生活习俗上变化进步的问题,在这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其中有个重要措施,就是使他们能够尽可能好地掌握国家的通用语言。
比如在内蒙古地区,对于使用少数民族语言受教育的人,必须得保证他接受1121个课时的汉语教育,目前通过这样的实践,已经使凡是受到这样教育的人都能够流利地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对他们走出去、对他们的双创都有很大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