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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4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双11”,花式预售藏陷阱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宁迪 王林 实习生 张妍 胡译文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7年11月14日   11 版)

    “买买买”的“双11”,今年用“预售”的方式打开了消费者的钱包。

    11月11日,零点钟声刚过去3分钟,天猫商城就刷新了去年100亿元交易额的记录,比去年提早4分钟。京东商城从11月1日~11日累计下单金额达1271亿元。

    预售并非新鲜事儿。早在2015年“双11”,有的商家就开启了预售模式。今年,预售提前、范围扩大、“定金膨胀”、“折扣”和“红包”这些醒目字眼叠加在一起,更是催促着消费者提前开启抢购模式,许多商家也开始积极备货。

    然而,预售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价格明降暗升、预售方式“烧脑”、预售定金不能退、邮寄地址不能更改……令许多消费者质疑商家诚信几何。

    花式预售藏陷阱

    李想在广州生活4年,很早就通过预售的方式购买了天猫商城一家女装店的衣服。页面上当时写着“预售价格199”,定金20元,“膨胀”后可当40元使用。“双11”当天,李想还同时使用了“跨店铺满400减50购物津贴”,分摊到这件衣服上能再便宜16.22元,折算下来,这件衣服最终成交价为162.78元。

    然而,零点付款后,“双11”当天下午,李想打开天猫商城App时,却发现这件衣服的售价变成了161元。“比我参加预售买到的价格便宜1.78元。”李想又迅速在脑子里计算了一番,如果再加上“跨店满400减50购物津贴”的活动,买到手的价格还要便宜更多。

    无独有偶,“双11”开始后,在微博上搜索“预售”二字,也能见许多网友吐槽预售藏了太多“坑”。

    消费者金秋下单后没多久就发现,在一家来自澳洲的旗舰店上,他购买的几款保健品页面上打出了“满299减50、满499减150”的字样。

    此前,金秋通过预售一共购买了2000多元的产品,如果“双11”当天下单,能比预售的方式省好几百元。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指出,遇到这类问题要看商家的预售规则,之前预售期间商家有没有做出类似“最低价”“底价”之类的价格承诺,如果之前有这样的宣传或承诺,商家就构成违约,消费者有权取消订单,且商家应双倍返还定金。

    李想并没有办法去核实预售期间商家发布的内容,“谁也不可能把当时页面上的内容截图保存”,但李想还是询问了商家为何要突然调价,商家表示之前的活动是官方活动,但“可以补差价”。

    有些消费者认为,商家“预售”搞很多“花样”,不如直接打折方便,而一些商品在“双11”期间,并不比平日里划算。“双11”之前,杨迪下单购买了一款甲醛装修异味空气净化剂。按照规定,交付定金60元,定金膨胀后抵扣90元,付尾款时使用电商津贴券还能再优惠50元。原价529元6个净化剂,最终到手价为449元,平均每个空气净化剂74.83元。

    但今年10月中旬时,她的朋友在同一家店铺购买同品牌空气净化剂,使用两个可叠加的优惠活动后,平均每个净化剂是68.5元,比在预售活动时购买便宜。她觉得一些商家的“双11”预售规则既“烧脑”又有点“坑”,“消费者为了买到价格便宜的商品要不停计算价格,耗时耗力。”

    常年关注医疗领域的媒体人胡鸿宇在“双11”之前准备买胰岛素针头,他在京东商城发现一家比较实惠的药房,该药房140支胰岛素针头卖210元,同时还送7支,平均每支1.43元左右。

    这家药房的客服向他表示11月10日和11日两天店铺有活动,但等到10日,胡鸿宇发现该款商品已经是298.9元140支,平均每支2元多,“不仅涨价而且没有商品附赠。”

    直到11日中午,胡鸿宇的手机上又收到了这家药房的短信,表示现在推出“双11”活动,90支只卖160元。“我觉得商家可能是想在“双11”赚一点,但10日顾客不买账,所以才在11日中午给我们这些老顾客发短信,打出更优惠的价格来吸引我们。”

    在陈音江看来,“双11”本应是商家薄利多销、消费者购买实惠商品的“双赢”,但一些商家却制造各种噱头,刺激消费者参与。“这里面不排除消费者真能购买到实惠的商品,但必需绞尽脑汁去琢磨商家各种促销规则。”

    定金与订金的一字之差

    预售活动开始不久,“定金不退”的问题就受到消费者的质疑。

    记者梳理多家电商平台的定金规定发现,有关预售的规则,基本是让消费者提前支付定金,“双11”当天支付尾款,“双11”之后发货。

    如天猫预售活动规定,“参加预售活动的买家支付定金后如因非卖家责任而未如期支付尾款,定金概不退还,但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的除外。”在支付定金的页面,记者看到页面上附有“我已同意定金不退等预售协议”的勾选选项,若不勾选,消费者将无法购买预售商品。

    京东上一些店家的预售活动中,支付定金的页面提示“预售商品,定金不退”;唯品会一些店家的预售活动中,支付定金的页面同样提示“定金作为预定凭证,在购买商品前不予退还”。

    李冉在一家电商平台上购买了黑芝麻核桃桑葚粉。随后,该店家就同一款商品推出了新的优惠方式。李冉想退定金,但客服建议她“双11”当天可以先拍下优惠商品,然后付清预售商品尾款,12日开始后可选择预售商品全额退款。

    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看来,预售商品交付定金是有必要的,因为预售期间,(消费者)下单的随意性如果太强,对商家而言没有保障。“但是定金要合理、要适度。”

    曹磊发现,对于定金的交付额度,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标准,全都靠商家的设定和用户的自愿,“这部分现在还是一个空白”。在他看来,如果商家利用定金变相盈利,这就涉嫌违规违法。

    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指出,今年消费者容易混淆的问题还有商家在平台上标注的是支付“定金”还是支付“订金”。一字之差,在法律效力上完全不同。

    胡钢表示,目前我国《担保法》中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一般被认为是预付款,对合同的履行没有明确的惩罚。“如果消费者支付了10元订金,当未来解除合同的时候,卖家应返还金额;同样,卖家如果不履约,只需退还订金,不用承担其他责任。”胡钢强调。

    为净化“双11”集中促销活动期间的网购环境,国家工商总局此前要求各地督促指导网络集中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

    陈音江指出,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双11”当天凌晨,山东市民邢路发现在电商平台上的订单选错了送货地址,并即时和卖家联系修改地址,但卖家表示地址无法更改。除了邢路,很多消费者都遇到了无法修改地址的情况,有的商家提前通知了消费者,表示“双11”当天预售商品无法修改地址,顾客要提早核实清楚。但也有商家并未通知顾客。

    一家品牌的客服人员向顾客表示并非平台不想改,而是合作方菜鸟物流关闭了修改系统,商家没有修改权限。记者致电相关客服进行询问,客服人员表示,由于系统问题,“双11”期间的订单确实不能进行地址修改,11月20日之后才能更改。

    菜鸟网络方面表示,只有在商家完成电子配单,将物流需求录入系统以后,菜鸟网络和物流企业才能拿到具体的物流信息,并开始执行配送。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双11”当天不能修改收件人信息的情况,菜鸟方面表示,如果商家已经完成配单,那么快递信息是不能更改的;如果商家还没完成配单,那么在菜鸟网络的数据系统内是可以修改的。

    陈音江指出,如果以前都能正常更改地址,不能因为“双11”预售而单设这种规定,即便设定也有告知义务。“如果没有提前告知(消费者),只是说内部关闭(修改),显然是不合理也无效的。”

    在他看来,消费目前对我国经济增长拉动的作用明显,电商搞促销活动对消费增长有一定意义,但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规范。陈音江认为,一些消费者趁着“双11”囤货,极易造成过度消费,商家可以用娱乐的方式吸引消费者,但消费者不能失去理性,“提高消费者体验更重要”。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宁迪 王林 实习生 张妍 胡译文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7年11月1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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