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隔离墙不能等业主来推倒,而应该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法规,破除楼市“行规”或者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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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北京、深圳一些混合居住的小区,屡屡曝出商品房业主和保障房住户争花园、停车位等现象。1月12日,北京朝阳区首开龙湖天璞家园的自住房业主,集体将自住房与商品房中间的隔离墙推倒。
不少居民小区存在隔离墙,一边是商品房区域,一边是政策房区域,前者室外空间大、绿地面积多、公共设施全,而后者则恰恰相反。由于近些年土地出让政策要求商品房开发商要配建一定比例保障房,所以隔离墙现象只多不少。
对于此类现象,一种论调认为,商品房业主购房付出高成本,理应享受优质小区公共服务;而政策房本身就带有福利性质,居住者不能太贪婪。政策房居住者想享受优质小区服务,应该买商品房。
于开发商而言,自然愿意建隔离墙,或者不愿意拆隔离墙,是为了确保商品房小区品质,为涨价及销售创造条件。商品房区域业主,为“独享”资源也不愿意拆隔离墙。显然,政策房居住者不愿受歧视,就会展开小区资源争夺战。
抛开利益之争,小区隔离墙涉嫌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2015年北京发布文件,也明确要求建设单位不得通过增设围栏、绿植等方式,将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房分割。也就是说,开发商本不应该建立小区隔离墙,但是,在商品房和政策房之间建隔离墙,已似乎已成“行规”或潜规则。
虽然上述小区业主已经推倒了隔离墙,这不等于一了百了,恐怕是某些新矛盾开始的起点,在日常生活中很可能爆发激烈的小区公共资源争夺战,比如商品房业主有可能反对自住房业主使用小区体育设施、公共车位等。如何通过有效措施化解业主间矛盾,保障双方的权利,恐怕是摆在物业管理方和相关部门面前的一道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