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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6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爱心德育课”变成“逼捐家法课”

聚光灯下的教师,如何不再“好心办坏事”

曹珂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帝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1月26日   06 版)

    视觉中国供图

    “老师”和“捐款”,是最近舆论场中炙手可热的两个词。据媒体报道,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一所名为朝阳学校的民办小学,有一名学生家长不幸患重病,学校组织师生为这名家长捐款,这本是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好事,也能给学生上一堂生动的德育课。但有学生家长爆料,说老师强迫学生捐款,不捐款的学生还被拍照发到了家长群。有几位家长随即在微信群里对老师的做法提出异议,反倒被老师教育了一番。

    于是,一堂本是弘扬爱心的德育课,硬生生上成了逼捐的“家法课”。“逼捐”与“师德差”的标签,又让个案变成了微博热搜。

    像这样“善之花”结出“恶之果”的新闻并不鲜见,而类似事件一再发生,实际上给所有教育者敲响了警钟:做好事,除了要有好的初衷,还应保证实施方式“不跑偏”、事后应对“不跑题”,才能不被网民质疑。具体到此事件中,笔者认为,至少有三个方向上的问题值得深思。

    第一,事前的对话方向,应该是“平视”,而不是“俯视”。

    教师具有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对家长并无命令、吩咐、指示的职能。而家长群却有着“潜规则”,即老师说什么都对。出现这样的现象,既有家长望子成龙的期冀,又有唯恐因为自己的“不当言行”使孩子被区别对待的担心。

    对老师尊重的大前提,是对文化与平等的尊重。显然,少数老师并没有搞清楚这种内在关系,于是本该平等交流的家长群就变成了老师的“下属群”,乃至另一层面的“学生群”,不少家长因为种种顾忌只得忍耐。但随着一张几个孩子因为没有捐款就被迫站在讲台上“示众”的照片,长久以来家长们被压抑的情绪,在这一刻找到了出口,随之形成了汹涌的舆情。

    其次,事发时的思维方向,应为“顺势”,而不“逆行”。

    同样是募捐,一张是“冰花男孩”照片触动怜悯,另一张是孩子因为没捐款在讲台上“示众”,这其中的差距,就是“顺势”与“逆行”的最大距离。把未捐钱的学生“拉出来示众”,这样的心态与当年给成绩不好的学生戴绿领巾、贴小黑花如出一辙,可以说是同一种思维方式下的产物,而这类思维方式,是公众最不希望看到的“言传身教”。

    第三,事后应对的道歉方向,应该“唯实”,而不“唯上”。

    笔者注意到,新闻中提到的道歉有两处,按照先后顺序,先是“朝阳学校所在的教育集团负责人表示,当事老师在事发第二天就向校长作了检讨,校长也对她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才是“这位老师已在微信群里向家长们赔礼道歉,并得到了家长的原谅”。

    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道歉的次序问题。如果新闻是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报道的话,那么老师首先向校长检讨,然后在校长的批评教育下,再向家长赔礼道歉。至于那些最该被道歉的孩子们,新闻中反倒完全没有提及。这样的次序给公众传达的信息是“领导第一,学生最末”;二是道歉的主体问题。老师固然有错,然而作为捐款发起者的校方,又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果能把目前这种“你错了你道歉你背锅”转为“我们错了我们道歉我们一起承担”,是不是更能迎来舆论的认同?

    全民麦克风时代,类似于教师这种接触人群较多的职业,自然会拥有比其他职业更多的曝光机会,所以要有教学行为即公众行为的自觉;而教师这一职业,客观上要求品德“为人师表”,公众难免对一些传统教育行为“吹毛求疵”,更别提那些有违道德底线的事了。

    在聚光灯下工作,需要有充分的自觉,有一定的公共行为处理知识。“爱心德育课”变成“逼捐家法课”的事实告诉我们,不少教师或许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这才使得这件事引发公众激烈讨论。在这样的转换之间,“正能量”变成了“负能量”。破解教师行业负面舆情频发的难题,首先需要教师自己有意识,多掌握一些“聚光灯下行为知识”,才能“扶正”教师群体的舆论形象,少一些“好心办坏事”。

曹珂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帝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1月26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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