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云南省安宁市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为保持文明创建“不断电”,确保各项创建成果成效常态化,安宁结合实际,通过建立主要领导抓创建常态化机制、建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机制等25项常态长效机制,切实筑牢保护创建成果的堤坝。
这些常态化机制是:主要领导抓创建。切实将文明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到位。继续保持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减,支持创建工作的力度不弱;积极探索“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把创建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巩固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成果;各县处级领导定期对包保社区及分管部门创建工作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制定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计划,大力宣传创建动态和创建成果;不断加强城管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加强道路清扫保洁,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畅通群众参与创建渠道,创新市民文明监督评价机制,为市民群众参与、监督和评议拓宽渠道;建立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机制。加大“文明细胞”创建力度,做好精神文明创建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征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激励诚信、惩戒失信的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健康清朗的社会环境。加强基层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满足市民多样化、多元化的文化需求,建设文化厚重安宁;加大市政道路交通基础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力度;强化全市交通组织管理,强化执法管理,加大对交通违法的惩戒力度;科学规划调整公交线网,提高建成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集贸市场提升改造成果,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规范交易秩序。建立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常态化机制。制定主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提升改造的中长期规划,每年有计划地实施一批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坚持不懈继续组织实施民生实事,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幸福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