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和父亲商量好了,以后不再跟他吵架。谢谢检察官,让我今年可以跟家人团圆过年。我今后一定积极配合办案,争取宽大处理。”2月12日,离2018年春节还有3天,小军踏上了春节回家路。
春节临近,很多人踏上了团圆之路。然而对于在押未成年人来说,与家人团聚过年却并不容易。
为了给失足少年送温暖,鼓励他们重新做人,近日,江苏太仓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环节办理未成年人小军(化名)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盗窃一案时,通过谈心谈话、亲情会见等方式帮助小军认罪悔罪,并第一时间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成功变更强制措施,帮小军圆了春节团圆梦。
今年17岁的小军是安徽六安人,自小父母离异,父亲外出打工,他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2013年,小军跟着堂哥来到江苏太仓打工,青春叛逆期的他不听父亲和堂哥的劝告,从工厂里溜了出来,跟随刚服刑出狱的殷某“混社会”。
2017年7月,小军受殷某指使,因非法拘禁并敲诈他人而被拘留。在取保候审期间,他又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再次拘留,并被太仓市检察院正式批捕。在证据面前,小军却拒不承认其参与敲诈勒索的犯罪行为,父亲一怒之下表示不再管他。
“奶奶,我在广州学文身,最近很忙,今年就不回去过年了,你少下地劳动,多注意身体,我很想你……”身陷囹圄的小军为了不让奶奶担心,写信编造了在外打工回不去的谎言。
2月1日,小军的父亲拿着信找到检察院,请求可以再给小军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一家人过上团圆年。
“当时读到这封信,我很感动。一个人对亲情看得如此之重,说明他的本质还不坏。”该案承办检察官、太仓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检察科副科长刘娜娜说。
2月6日,检察官在看守所为小军和其父亲、堂兄安排了一次亲情会见。
“爸爸,我错了,我不该不听你的话……”久别重逢的小军与父亲紧紧抱在一起。在会见室里,小军终于坦承了其因心存侥幸而隐瞒参与敲诈勒索行为的事实。
小军认罪后,检察官与其父亲交流,同时开展亲职教育,从教育方式、监护人职责等方面入手,帮他分析教育过程中的问题,为他提供教育建议。
经过近1个小时的交流,二人均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小军表示定会积极认罪、诚心悔罪,其父则表示会加强对小军的管教,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和义务。
“认罪悔罪是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基本前提,亲情会见后,小军主动坦承了罪行,并诚恳地忏悔,这才让我们有机会帮他与家人团聚。” 刘娜娜说。
会见结束后,未检科检察官与刑事执行部门联动,着手对小军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考虑到小军犯罪时刚满17周岁,犯罪后果并不严重,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而且其认罪态度良好,父亲也愿意加强监管。出于教育挽救的目的,检察院认为小军不需要继续羁押,于2月11日,将小军的强制措施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
该院副检察长张莹玮说,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最高人民检察院自2018年1月起,在全国13个省(区、市)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在这个背景下,该案成功办理将会为我们今后重点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