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管理者负起责任,才能保障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才能让类似护栏夺命悲剧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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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中午,在武汉汉口黄浦大街雷院公交车站,一名女青年不慎摔倒,脖子卡在公交车站旁自行车道边的护栏上身亡。当日下午5时许,位于公交车站候车亭背后的护栏,已经被锯断。(《楚天都市报》2月28日)
本来马路护栏就是保护行人的安全设施,如今却成了“夺命利器”,实在是一大怪事,类似悲剧可谓时有发生:2010年11月,江苏省南通市人民中路一超市门口,一名老奶奶被发现脖子卡在护栏里身亡;2013年10月,北京中关村南公交站旁,一名年轻女子因身体不适,头顶住护栏,脖子顺势卡在护栏中间至少半小时,被民警送医抢救无效后身亡;2015年8月,北京一名60多岁的男子,头部卡在广安门内公交站东侧的护栏里身亡;2016年3月,陕西一孕妇颈部卡防护栏后身亡,警方排除他杀。
从这些本不该发生的悲剧中可以看出,马路护栏具有很大的“杀伤性”,其缝隙间距恰好与人体脖颈尺寸相似,一旦意外卡进去便难以自拔。而依据急救和呼吸科医生介绍,若发现有人脖子被卡入护栏,不建议路人施救,应该尽快拨打120由专业医生处理,假如强行将被卡人从护栏里拉拽,很有可能造成身体瘫痪。但是,被栏杆卡住以后,会影响颈部的大血管,40秒到50秒病人就会出现意识丧失,五六分钟后即可脑死亡。
既然马路隔离护栏卡人事件频频发生,而一旦被卡又无法自救和外援,那最为根本的就是改进护栏结构,防患于未然。只要生产厂商将间距改变一下,或者做一些改进处理,“护栏夺命”的悲剧不就避免了吗?然而,问题并非这么简单。
除了夺命护栏之外,一些致人死亡的公共设施、事发多发路段,也常见“改进难”的情况。而在每一起悲剧发生后,很少看到受害者家人将涉事路段的管理者告上法庭的,当地在处理类似事件时,往往作为意外死亡事件对待,没有将城市管理者是否失职渎职当作追究目标。
于是,甲地今天有人因为不慎跌倒而被护栏卡死,乙地明天又有人因为患病头晕而被护栏夺命……只要护栏依然张着吞人性命的大口,而城市管理者依旧缺乏警惕意识,那类似悲剧只会不断上演,给一个又一个家庭造成灭顶之灾。
护栏生产商诚然要改进工艺,对于护栏间距加以科学设置,不再为夺人性命制造“血口”,但从根本上,这是城市管理者的责任。只有管理者负起责任,才能保障城市公共设施的安全,才能让类似护栏夺命悲剧不再上演。
周稀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