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治理存在着两大基本矛盾:开放政治和能人政治的矛盾;自治和行政化的矛盾。这两个矛盾交互作用,成为目前乡村治理中的核心问题。
------------------------------------------------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中央1号文件也以乡村振兴为主题,进一步明确了“产业振兴、生态宜居、乡村善治、乡风文明、生活富裕”五大目标。乡村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
目前,乡村治理存在着两大基本矛盾:开放政治和能人政治的矛盾;自治和行政化的矛盾。这两个矛盾交互作用,成为目前乡村治理中的核心问题。
我国乡村治理的基本制度是党领导下的乡村自治。自治,意味着面向全体村民开放的政治空间和话语表达空间,换言之就是建立在一人一票基础上的平等话语权。但事实上,村干部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活儿,牵涉的利益虽然不大,但利益中有人情,人情中有利益,因此真要解决村民的矛盾和纠纷,本人没有相当的威望,是根本不可能的。
乡村社会主要有三大群体:富裕起来的企业家、在外打工的农民工、在家务农的农民。这三个群体在财富、资源、人脉、威望等方面,往往是递减的,因此也就造成了处理事情能力的递减,并由此带来话语权的递减,最终导致对村庄事务处理能力的递减。另一方面,从意愿上来看,村干部只有些许误工费收入,对进城务工人员和务农的农民吸引力都不大,但对企业家而言,村干部能和政府产生更多互动,因此,这一职务对他们更有吸引力。
可见,不论是从能力上、还是意愿上,富人、能人都更可能成为村干部。这也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实,而且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越是如此。然而,这就同时造成了马太效应和沉默的螺旋效应,能人本身就有较大能力,又通过村干部强化了利益格局,并且获得了县乡政府的支持,因此更加敢于、可以在村庄事务中发出声音,而普通村民则更加没有机会参与到村庄治理中,开放政治的空间越来越小。
另一方面,县乡政府为了实现乡村的加快振兴和有效管理,也更乐意看到能人担任村干部,进而达成利益共同体。事实上,一些县级政府、乡镇政府甚至直接插手乡村选举,指定候选人,必须选政府指定的人,造成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同时,由于政府权力不断以项目、财政支付村干部报酬、下派村干部等方式全面进入乡村社会,也造成了村干部的行政化。
如何实现乡村善治,根本上就是如何处理能人政治和开放政治的关系。如何处理行政管理和乡村自治的关系,这是关乎乡村之乱的重大议题,值得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在理论上不断创新。
储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