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7日电(记者 熊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7日发布,由于涉家暴案件的特殊性,快速处理案件能减少家暴给受害人及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和影响。目前,北京市多家基层法院为涉家暴案件当事人开通“快速立案、快速审结、快速执行”的绿色通道。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安凤德介绍,受害人本位原则是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北京法院在处理涉家暴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这一原则。通过创设、健全工作机制,快速、有效处理案件,并与相关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积极配合,最大程度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北京多家基层法院开辟反家暴绿色通道,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诉讼指导。部分法院建立人身安全保护令绿色通道,实现了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第一时间接待、第一时间调查约谈、第一时间裁判。
“全市基层法院通过与辖区内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相关单位联动,充分发挥多方联动的矛盾化解和并肩治暴机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安凤德说,以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妻子作为申请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为例,在了解到申请人曾向区妇联寻求帮助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法官通过反家暴联动机制启动了调查取证的绿色通道,立案当天下午就取得了妇联和公安机关保存的谈话和出警记录等资料,认定了申请人遭受家暴威胁的事实,并在当日向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