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超 实习生 姜雪)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保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王国丰表示,5月4日上午,他们已对15家涉事企业寄出约谈函,期待相关企业积极回应。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一名乘客提前一个多月订购了一张900元的机票,退票时被告知,需收取退票手续费1000元。随后,江苏消保委对市场上机票退票情况进行了调查,4月24日发布了《江苏省消费者飞机票退改签情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据悉,这次调查涉及的8家航空公司分别是:南方航空、东方航空、中国国航、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四川航空、山东航空等。涉及到互联网机票销售的7家互联网机票销售平台是:携程旅行网、去哪儿网、飞猪旅行网、驴妈妈旅游网、同程旅游网、艺龙旅行网、途牛旅游网等。
《报告》显示,目前普通消费者在办理机票退改签时,收费十分混乱。造成这样现象的根源是,“各家航空公司所谓的退改签费用,其实都是自家制定的”,要求航空公司与网上机票代理点前来说明情况。
《报告》显示,起飞前两小时前退票,东方航空MU2781退票费为360元/人,深圳航空ZH9587为180元/人,山东航空SC4728为216元/人,华夏航空G54728为360元/人。华夏航空与山东航空共享,实际由山东航空承运,但退票费却相差144元。在飞猪旅行网上,根据北京正橹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机票退票规则,价格960元的机票,起飞24小时前退票费为3000元,起飞前24小时之内退票费3800元,退票费用是机票价格3倍以上。
2004年12月12日,国家民航总局修订相关规定时,把过去“起飞前24小时”作为退票费收费收取费率的一个标准删除了,导致各航空公司各自根据市场规则来确定,不可避免产生对消费者不利的格式条款。
王国丰表示,约谈函发出后,希望相关企业重视,关乎消费者切身利益,企业应当承担相应主体责任。致函国家民航总局的目的在于督促相关监管部门重视该问题,能够出台相应标准。
王国丰说,民航总局年初组织了“关于推进有关一票退改签的征求意见”,他们专门针对“征求意见”提出了建议,江苏消保委将持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