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仅用1个月时间,陕西省西安市就迅速完成了市级监察委员会的组建挂牌、合署办公,以及人员转隶,为当地的省、县两级监察委员会组建提供了有益经验。
一组数据引人关注:今年1月至3月,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处置的问题线索共计1677件,同比增加20.13%。其中,立案688件,同比增长85.95%;结案607件,同比增长81.74%;党政纪处分616人,同比增长79.07%。
“这只是西安市纪委监察委‘双剑合璧’打虎拍蝇的开始。”西安市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2017年11月11日,全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在山西太原召开。会后,西安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随即推开。
仅仅1个多月后——12月17日,西安市监察委员会组建并挂牌。人员、编制、机构“三不增”的情况下,熟悉纪律审查和职务犯罪调查业务的骨干,被充实到执纪审查部门;熟悉法律知识和诉讼业务的骨干,则被调整至案件审理部门,“做到人岗相适、人尽其才。”
“涉转部门划转过来的7个机构,改为市纪委监察委的7个内设室。”这样一来,纪检监察室从7个增加到13个。其中,前7个室为执纪监督室,后6个室为审查调查室。
此外,增设纪检监察保障室,主要负责反腐败追逃追赃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中的情报信息、技术支持等任务,构建起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西安市把从检察机关涉转部门转隶的81人,与原市纪委机关干部混编,安排在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和党风、信访、案管、审理等部门,一线工作力量得到全面加强。
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领悟”和“理解”直接关系着“落实”的效果。2017年年底,涉及200余名机关干部的综合业务培训分批展开。今年3月,西安市又展开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
按照职责要求,西安市纪委监察委先后建立了“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管理办法”和“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等3大类工作制度,规范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等工作流程。为加强纪法衔接,还制定了公、检、法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委办案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了部门协作。
为确保留置措施有场所,原有“两规”场所进行升级改造,建成了占地35亩,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包含188个功能间的留置基地。西安市公安局组建起一支81人的特勤看护大队,专职负责看护留置人员。
在率先完成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西安市纪委监察委积极指导所属区县抓好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截至2月10日,各级监察委员会全部成立。
“新城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委会副主任(兼)王小辉涉嫌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月24日,西安市监察委成立后,第一例被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例发布。
3月16日,西安市纪委监察委再次对外发布:原户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阎长青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这是监察委成立以后,西安市第一个“双开”处理的案例。
西安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赵晓林告诉记者,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察和审查调查能力,除了采用以老带新、优势互补等方法外,西安市还将通过走出去学、请进来教、以案代训等多种方式,全面系统地增强办案水平,争取取得更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