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24日电(记者 赵文君)网约车平台公司和司机将纳入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这是交通运输部24日公布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中的规定,办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均须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在指标设置上,办法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等6类共19个项目设计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对司机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
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传统出租车企业和司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细化了出租汽车企业考核等级,在原有的四个等级基础上,增加到6个等级,对司机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4个等级。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在此间介绍,办法调整完善了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顶层设计不相适应的内容,充分满足网约车与传统出租车业态的不同管理需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针对近期发生的滴滴顺风车事件,王绣春表示,网约车领域不是法外之地,保证安全是底线要求。为了切实保障乘客安全,要在三方面加强监管:一是事前准入把关;二是落实网约车平台公司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