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河南省属重点高校
●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
●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建设高校
●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国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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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概况
河南理工大学始建于1909年,历经焦作路矿学堂、福中矿务大学、私立焦作工学院、国立西北工学院、国立焦作工学院、焦作矿业学院和焦作工学院等重要历史时期,2004年更名河南理工大学,是我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和河南省建立最早的高等学校。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具有招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40000余人。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名师荟萃,鸿儒云集,拥有专任教师2388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者1307人,两院院士12人(含双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省特聘教授、省管优秀专家、省教学名师、省部级学术带头人和省骨干教师等20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31人;还外聘400余名国际国内著名学者、专家、院士担任兼职教授。
学校设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41个二级学科(方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3个二级学科(方向)硕士点;拥有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硕士(MPAcc)、金融硕士(MF)、汉语国际教育硕士(MTCSOL)、体育硕士、教育硕士8个专业学位类别,在16个工程领域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
学校拥有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0个国家级特色专业、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6个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等57个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省级教学团队、16个省级特色专业、24门省级精品课程等126个省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学校建有国家教育部、发改委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67个,有国家、省部级教学科研团队53个,近五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211项,年度科研总经费突破2.7亿元。
学校秉承兼容并蓄、博采众长的开放办学理念,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法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日本、韩国等30多个国家地区的70余所大学和科研机构建立友好合作关系, 中外合作项目在校生达1800余人。
毕业生就业率连年位居河南省高校前列,荣获“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河南高等教育就业质量最佳示范院校”“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最具就业竞争力示范院校”“河南省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二、录取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学校对非第一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2.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专业志愿,参照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基准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考生基准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排序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学校在浙江省的招生录取中,将考生高考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基本依据,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学校在上海市本科普通批次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进档考生专业录取规则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基准成绩和专业志愿都相同时,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当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学校作退档处理。
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
3.体育、艺术类专业(美术类、音乐类)的录取规则,请登录河南理工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
三、招生计划
河南理工大学2018年面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招收10100人(其中部分专业在河南、河北、安徽、江西、海南、甘肃、四川等省列入本科一批招生),其中本科9300人,专科800人。
四、优秀新生奖励政策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我校出台的《河南理工大学优秀新生奖励办法》(校招就〔2017〕6号),对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第一志愿(平行一志愿认定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国标代码:10460),被我校录取且按时入学报到注册的优秀新生,以奖励学费等形式给予奖励(从奖励1学年学费到奖励4学年学费不等)。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河南理工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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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咨询电话:0391—3987225 3987226 3986000 3986111 电子邮箱:zsjy@h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