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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5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让青少年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

——五年来共青团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综述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杜沂蒙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6月15日   03 版)

    维护青少年权益,是共青团作为党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重要职责之一,也是各级团组织凝聚人心、助力青少年成长发展的重要领域。习近平总书记对包括共青团在内的群团组织做好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近年来,各级团组织主动代言诉求、回应社会关切、关注弱势群体,积极展现、提升共青团维护青少年权益的社会形象,努力成为他们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的力量。

    有效代言,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

    “我认为‘网游宵禁’的时间应当根据中小学生作息时间规律作一些调整。零点有些太晚了,可以再往前提一点,比如晚上10点半。”北京市第十八中学附属小学学生小韵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表达了自己的意见。2017年3月,通过网络报名的“小韵”们走进团中央机关,和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代表共同参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的立法协商。涉及未成年人的立法听取未成年人意见,这在国家立法层面还是第一次。

    2015年,党中央制定《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明确把人民团体协商作为7个主要协商渠道之一。围绕当好桥梁纽带、突出源头参与、创新共青团发挥代言作用的渠道载体,“青少年立法和政策协商论证平台”诞生了。平台整合专家智库和部委力量,反映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提出立法和政策建议,取得《社区矫正法》设立未成年人专章、《治安管理处罚法》修改提出“慎重降低未成年人行政拘留处罚年龄”的意见、《民法总则》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专门教育纳入中央层面政策规划等一系列协商论证成果。

    各级团组织也针对新时代青少年成长发展和权益维护的突出问题,努力拓宽渠道、丰富形式、搭建平台,引导他们有序政治参与、理性表达诉求。2008年以来,全团持续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通过深入倾听、调研,“两会”之前和代表、委员凝聚共识,共同形成建议或提案发出集中呼吁,并通过建议提案的办理来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在此基础上,积极参与人大、政协各类协商活动,在涉及青少年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过程中,代表青少年提出意见建议。10年来,各级团组织举办相关活动3万余场次,联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40万人次,提出促进青少年成长发展的建议、提案、议案8万余件,推动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推动解决未成年人监护侵害、提高“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等一系列问题。“‘面对面’活动是一个桥梁,使我们与青少年朋友零距离,实现了心与心的融通,大家相互理解、彼此信任、愉快分享、共同进步,希望能一直伴随青少年朋友健康成长,充满正能量。”多次参加“面对面”活动,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严望佳这样说道。

    凝心聚力,构建维权工作社会支持体系

    14岁的小芳(化名)长年被养母虐待、被养母儿子性侵。这起复杂的案件既有未成年人收养问题,又有未成年人遭受虐待和性侵问题,同时还有未成年人监护权问题,涉及北京市3个区十几个单位。团北京市委获悉后,充分发挥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牵头成立个案协调小组,积极协调海淀、丰台、西城3城区公安、检察院、法院、民政、法律援助机构、社工组织等,经过长达两年的跨区域跨部门协调,终于在2017年由海淀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养母监护人资格,性侵者受到法律制裁,小芳被民政部门安置抚养,开始了新的生活。

    “12个部门坐在一起研究对策,只为帮助一个孩子;30多家单位共同研讨,只为推动一项立法;48家附条件不起诉基地帮助397个罪错少年回归社会;100例离婚抚养监护纠纷案例中无辜的儿童得到社会关护;220个贫困家庭孩子无差别免费上辅导班;22个关爱项目覆盖10897个困境儿童……”打开团北京市委权益部部长乔学慧的微信朋友圈,除了“小芳”案,还能看到过去一年她和同事们为孩子们付出的艰辛努力。“正因为看到这些孩子的不幸,我们眼里有泪、心里有痛,才要坚定前行,用一点一滴的努力,温暖一个又一个心灵。”她的话折射出了共青团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者的初心。

    如何把个案帮扶的经验上升为健全的工作机制,成为共青团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者共同面对、认真思考的问题,他们在各地的创新实践中寻找答案。柳州共青团将青少年预防犯罪、权益维护和成长护航有机整合、统筹推进,构筑起“党政领导、综治委协调、共青团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柳州模式”成为共青团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典范,团柳州市委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在各地探索的基础上,团中央持续加强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顶层设计。2013年以来,团中央与全国律师协会未保委合作,在17个城市推进青少年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试点,通过各级律协的公益律师承办青少年权益侵害个案,帮助青少年及时获得来自身边的法律服务。2017年,团中央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全国检察机关和共青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达成合作协议,明确共青团发挥群团组织的动员优势,积极培育、扶持相关社会组织、青少年社工服务机构、公益法律机构等,协助检察机关组建合适成年人队伍、开展社会调查、建设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格局。在团中央的示范带动下,各地团组织陆续与公检法司机关强化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建立全方位的合作关系。除少年司法领域外,2018年1月,团中央和民政部合作,明确12355青少年服务台承接民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专线工作,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工作对象,打造融“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转介、帮扶干预、督察追责”为一体的工作平台,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多部门联动、社会各方参与工作机制。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王锋表示:“党政职能部门有需要,共青团力所能及并有优势,这是双方在社会治理创新领域的合作基础。做好新时期的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必须推动社会参与,发掘社会资源和专业力量形成合力,这样才能为青少年提供高水平的维权服务。”

    创新发展,打造线上线下衔接配合的维权工作平台

    2014年起,团苏州市委抓住全国“青少年权益工作创新”试点契机,以苏州12355青少年服务台为枢纽和终端,开发成长服务、亲子服务、城市融入、文康体艺等专业课程和服务项目,通过所联系的社工机构推送到全市社区、乡镇,建立青少年身边触手可及的“笑果社区服务体系”。不仅是苏州,结合全团基层综合服务平台建设,387个12355青少年服务台拓展已有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加快转型升级,广泛布局建设社区、学校、商圈工作站点,让有困难、有维权诉求的青少年第一时间能想到共青团、找到共青团、获得专业服务。

    除了线下的实体化平台,还必须让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插上互联网的翅膀,实现网上网下供需对接。2015年起,按照专业、有效、公益、便捷的要求,团中央建立并不断优化“青少年维权在线”网络平台,目前全国已有90%的县级团委和30%高校团委微信公众号接入,共享共用后台近7000名法律、心理专家,线上接受青少年咨询求助,线下及时关注、跟进和介入典型个案。

    2016年3月,“青少年维权在线”接到大学生陷入校园贷款纠纷的咨询和求助持续增多,引起团中央的高度关注。在安排律师进行线上答复的同时,积极协调当地团组织和12355专家团队,先后介入河北佟银侠案、江西兰彪案、四川梅曦案、天津田文顺案、湖南胡堃案等个案,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支持,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推动职能部门加强专项整治,银监会、教育部先后出台政策文件,有效遏制了“校园贷”乱象蔓延。

    各地团组织适应青少年成长环境的新变化,建好用好网络和新媒体平台,开通12355微博240余个、微信公众号47个,新浪“共青团12355”微博粉丝265万,有力扩大了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团中央根据“网上共青团”和“青年之声”建设总体部署,整合各级权益部门工作微博和“共青团12355”微博群,深入开展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关爱帮扶、倾听恳谈等专题活动,密切与主流网络媒体、热门论坛的联系,建立常态化青少年舆情收集机制,及时发布青少年权益保护权威信息和对热点事件的回应。团徐州市委权益部部长谭超英深有感触地说:“过去我们做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更多的习惯行政方式,目光往往放在联合发文、组建机构上。按照团省委奋力建设青年身边共青团的部署要求,我们通过理念、机制、载体创新,现在更加开放自信,主动面向青少年‘开门’维权,让青少年在家门口就能遇见共青团、触摸共青团、走进共青团,打心眼里信赖共青团。”

    任重道远,构建新时代“大权益”工作格局

    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重在坚持、贵在创新。坚持,是要以深入细致的韧劲,一任一任接续努力;创新,是要有未雨绸缪的眼光,跟上改革步伐因时而变。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这是我国青年发展领域重要的顶层设计,涉及青年健康、教育、就业创业、婚恋、住房、文化、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等普遍性权益的制度安排。风正好扬帆,《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为新时代共青团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吹响了“改革再出发”的集结号。新时代的共青团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将更加关注青少年成长发展的普遍性权益诉求,强化“代言”角色,健全制度安排、整合社会力量,通过维护权益促进团组织对青少年的吸引凝聚、教育引导。

    今后,共青团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的重点,就是要把工作对象从未成年人为主扩大到全体青少年,把工作领域从事后救济式的权益保障扩大到促进青少年普遍性发展权益。同时,根据改革后团内各战线新的职能定位,合理确定分工,统筹形成合力,特别是在教育、就业等方面推动立法、完善政策、加强保障,让更多的青少年有更加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据悉,根据学校共青团改革、学联学生会改革要求,日前团中央制定《学校共青团做好新形势下学生权益维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作为团学改革配套成果之一,促进团学组织为青年学生“有效代言”,帮助学生健康成长发展。共青团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的转型升级,将在未来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杜沂蒙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8年06月15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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