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世昕)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的《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称,到2020年,我国要基本形成有利于绿色发展的价格机制、价格政策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成本内部化的作用明显增强;到2025年,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价格机制更加完善,并落实到全社会各方面各环节。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今天介绍说,《意见》旨在通过完善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促进资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意见》聚焦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节能环保等四方面。
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的目标包括,建立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企业污水排放差别化收费机制、与污水处理标准相协调的收费机制,健全城镇污水处理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实现城镇污水处理费基本覆盖服务费用,探索建立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王洪臣说,《意见》的出台,更好地体现了污染者付费和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原则,将对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污水处理行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的内容有,建立健全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危险废物处置收费机制,全面建立覆盖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完善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激励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是指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全面推行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有利于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政策,保障供水工程和设施良性运行,促进节水减排和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研究院教授沈大军说,《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充分反映供水成本的同时,体现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要求,这是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的重大创新和突破。
健全促进节能环保的电价机制包括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峰谷电价形成机制以及部分环保行业用电支持政策,充分发挥电力价格的杠杆作用,推动高耗能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和相关环保业发展。同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等各类绿色价格政策。
国家发改委能源所原所长周大地说,《意见》取消了不合理电价补贴,加强差别和阶梯电价实施力度等措施。同时鼓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比中央更为严厉的差别力度。这是我国政府为转变发展和消费方式,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绿色发展的及时政策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