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众筹应当是能够推动社会进步,矫正社会正义,关照社会弱势群体的;而坏的众筹,则会成为违法行为的“护身符”,或是某些人牟取灰色私利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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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多年前,苏格拉底与色拉叙马霍斯曾在“何为正义”的问题上争得不可开交。后者坚持认为“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结果当然是苏格拉底把对方反驳得无言以对。讽刺的是,两千多年以后,还是有许多“非正义”拥趸,层出不穷地试图地用各种方式侵蚀正义的土壤。近日,一位四川的年轻人杨龙,就差点使用众筹这种本意在于民间互助的渠道,逃避本应由他承担的赔偿责任。
不久之前,杨龙在驾驶私家车时与一辆机动三轮车迎面碰撞,造成三轮车上四人当场死亡,因此被判赔偿。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杨龙为了赔款,竟然在“轻松筹”上发起众筹,希望大家为他筹款,用于支付为死者垫付的丧葬费。或许是因为他的诉求实在太过“标新立异”,在众筹发起的当晚,他就收到了超过2万元的筹款。随后,平台在用户提醒下发现了这起荒谬的众筹,关闭了筹款通道。
其实,此事并不像很多极端案例一样,需要人们在法与情的逼仄空间之间作艰难抉择。大多数人都会同意:杨龙这是在试图用众筹的方式,逃避一场正义的惩罚。然而,如此扭曲的“非正义”诉求,竟能通过众筹平台的检验,成功发布上线,显然暴露了当前公益活动中的理念偏差和执行问题。
近些年来,在公益活动中模糊事实,妄图蒙混过关的情况层出不穷。有些众筹者为了自身诉求,常常以牺牲真实性、选择性陈述的方式博人眼球,甚至把公益当营销,消费人们的爱心。在这一事件中,杨龙的陈述就带有不少诉诸感性的色彩,譬如“赔不起,请帮帮我”等等。可是,在具体案情一概没被披露的情况下,杨龙这样的做法显然不妥。当时事故现场的真实状况如何?事故的主要责任方是谁?有多少赔偿款是保险可以覆盖的?这一系列关键问题都没有在杨龙的描述中得到解答,而这也体现了众筹平台对事实问题没有给予充分的重视。
此外,当下众筹门槛低、泥沙俱下的情况还是普遍存在。在众筹平台上,众筹者的一个个需求和倡议形成了一个“意见市场”,人们可以为打动自己的项目进行捐款,贡献一份力量。可是,众筹平台和监管方必须把好第一关,以免劣币驱逐良币,让众筹失去基本的公信力和严肃性。众筹发展至今,玩出了许多令人眼前一亮的花样,比如众筹环游世界、众筹创业、众筹拍电影等。可是,好的众筹应当是能够推动社会进步,矫正社会正义,关照社会弱势群体的;而坏的众筹,则会成为违法行为的“护身符”,或是某些人牟取灰色私利的道具。
众筹不一定非得是慈善项目,许多众筹的点子都非常独特,比如飞机众筹、机器人众筹、自建蜂巢众筹等。这种多元化也鼓励着人们打破常规,推动社会的创新进步。但是,社会多元化的前提应当是不侵犯社会的道德底线,显然,杨龙这种将自己应负的法律责任“转移”出去的做法,是对社会基本规则和契约精神的破坏。
在各种众筹方式层出不穷的今天,创意牌、感情牌似乎被众筹发起人屡试不爽。不过,如何在这一新兴平台上厘清责任,划清界限,避免“不正义比正义更有利”的畸形状况,是众筹平台管理者们必须思考的关键议题。
康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