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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20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已成社会共识

150项惩戒措施迫使280万“老赖”自动履行义务

实习生 刘晶晶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07月20日   03 版)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已成为全社会共识。近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前最高人民法院与60家单位共同出台的“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其中一项规定——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进行了更严厉升级:禁止“老赖”摇号买车。北京小客车指标办近日发布的第三期摇号相关数据显示,共有4135个法院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参与小客车指标配置。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指出,最高人民法院从2013年以来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与多部门推进联合惩戒体系建设,效果显著。从2013年10月至今年6月30日,全国法院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123万例。随着联合惩戒作用日益凸显,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提高,失信名单呈下降趋势,目前处于发布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共789万例,涉及失信被执行人440万名。全国280万失信被执行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自动履行了义务。

    特别是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产生立竿见影的惩戒效果和极大的社会影响力。截至目前,共限制1222万人次购买机票,限制458万人次购买动车、高铁票。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采取惩戒措施11类37大项150项,对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旅游、投资、招投标等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进行限制,让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孟祥表示,截至目前,共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高管28万人。仅中国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办理信用卡160万余次,涉及资金达到107亿元。

    除去经济层面的硬性限制,包括国家发改委在内的44个部门还共同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信用惩戒备忘录,也涉及到在精神层面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比如明确禁止他们参评文明单位、道德模范。中央组织部将失信信息纳入干部人事档案,把失信信息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干部晋升的考核内容;中央编办限制被执行人担任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教育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与市委宣传部、北方网合办“老赖”曝光台,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分类予以曝光,使得13268人迫于压力履行义务,其中天津首届道德模范王某某,也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被市文明办取消荣誉称号,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法院近日也通过将失信人员名单同步在该县人流量密集地区公布的做法,对“老赖”产生了威慑力。

    此外,公安、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也及时依法侦查、提起公诉和审判。2016年以来,全国法院共判处拒执罪7590人。全国累计拘留失信被执行人27.9万余人次,限制出境2.8万余人次。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上个月公布的10大典型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刑罚作为最严厉的惩罚措施,在教育被执行人及社会公众、促进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现实中,被执行人总是采取各种方式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曹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即是如此。

    李某与曹某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贵州省正安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8月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曹某某赔偿李某因提供劳务而遭受人身损害赔偿的各项费用共计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曹某某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李某于2014年3月向正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曹某某与李某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曹某某先后共计履行了10万元后,尚余10余万元一直未履行。

    法院执行过程中查明,曹某某是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正安县城建设工程指挥部于2013年7月拆迁被执行人曹某某的房屋433.50㎡,门面101.64㎡,此次拆迁返还住房4套、门面3间。2014年5月28日法院查封了曹某某安置房一套。

    而曹某某为逃避债务履行,与妻子贾某某于2014年8月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约定所有返还房产均归贾某某所有。不仅如此,2014年12月曹某某、贾某某与向某某夫妇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将法院查封的住房以20.50万元转让给向某某。其后,曹某某继续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且下落不明,致使该判决长期得不到执行。

    正安县人民法院将曹某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交正安县公安局立案侦查。被执行人曹某某于2017年3月30日向正安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当天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被执行人的前妻贾某某于2017年4月5日主动到法院交纳了欠款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7年8月8日正安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实习生 刘晶晶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8年07月20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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