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孙庆玲)“我们将督促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改落实,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整改工作。”今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此次会议详细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有关情况,并邀请了北京、上海、广州等校外培训机构较多的地区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等对《意见》进行解读,把脉校外培训机构乱象的症结,并为之开出“药方”。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本是学校教育的补充,但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的迅猛无序发展已经出现不容忽视、亟须解决的弊端,社会反响强烈。
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小学校长刘希娅看来,目前,在全国各省市学生参加课外补习已成为普遍现象,校外培训机构大量采用应试教育教学方式,“超前给进度、超纲加难度、提分靠刷题”,严重违背学生的认知规律和身心发展规律,且“补习科目越来越多、补习时间越来越长、参加补习学生越来越低龄化”,极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刘希娅认为,部分校外培训机构与部分重点中学形成利益链条,暗箱操作,参与小升初、初升高的考试选拔,严重扰乱了教育公平与秩序,“已经在一定程度上绑架了基础教育”。
对此,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 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由于问题长期积累,校外培训乱象严重,“治标不治本”。
吕玉刚在发布会上表示,《意见》是第一个从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文件,突出问题导向,着眼于“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六个方面的具体政策举措,明确了相关任务和政策要求。对于构建长效机制、规范培训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特别是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校外培训机构属于民办教育范畴,《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都缺少对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明确详实的规定。也正是由于上位法的缺位,导致各地教育、市场监管等管理部门无法管、无力管。”刘希娅认为,此时《意见》的出台,填补这一制度空白,将推动校外培训机构在制度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但正如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杨志成所说,“好的政策需要好的落实。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必须站在教育规律和对少年儿童负责的高度,提高认识,落实《意见》精神”。
此次《意见》也对学校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提升教学质量,严明入学纪律,做好课后服务等。同时,为保障家长和学生的自主权,特别强调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接下来,吕玉刚表示将部署《意见》落实,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以《意见》为依据,尽快制定、完善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同时依标建立台账,要求各地针对每一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依标研判,明晰问题,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推动培训机构逐一依标整改。
吕玉刚提出,下半年是集中整改的攻坚期,教育部将加大整改推进和督查督办力度,严格执行整改销号制度,坚持每月通报进展,对进展缓慢的地区进行约谈。“10月再次开展全国范围的专项督查,确保2018年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的整改工作”。
此外,吕玉刚强调要指导各地建立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推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坚持学生自愿、公益普惠、成本分担、合理取酬的原则,疏导、缓解校外培训压力。同时要深化教学改革,指导学校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科学布置作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和教育质量,努力让学生在学校学足学好,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课后三点半”难题,北京市教委副巡视员冯洪荣表示,北京市拟从今年9月起,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形式,在全市义务教育学段提供三点半后全覆盖的课后服务,课程包括体育、文艺、科普等内容,每周5天,每天两小时。“不会收学生家长钱,在校教师如果参与课后托管有一定薪酬,将由市级、区级财政共同补贴。”
吕玉刚表示,治理校外培训机构是项复杂、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学校、培训机构、家长、学生多个主体。一方面要在全社会树立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这样才能有助于从根本上、长远上解决这个问题;另一方面必须要采取有力措施和联合执法的体制机制,今后每年要定期开展一至两次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联合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