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在心里没有把这些不文明的“小恶”当回事,甚至都没有将它们视之为恶,这便是可怕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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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十一”黄金周,一眨眼又过去了,可一些人在长假里留下的行为劣迹,无论眨多少次眼都是过不去的。这些行为损害了公共道德,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比如,在北京动物园,接连出现游客攀爬在栏杆上观大象、给笼中的猴子投喂食物等明令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在广东肇庆端州,一名黑衣男子徒手攀爬城区内的名胜古迹宋城墙;在杭州西湖,一块标志性的石头被涂上“平文涛”“无砂之神”等大字。
在黄金周期间,光是被媒体曝光的不文明事件就有10余起,引起了众怒。要知道,这些只是显性的,更多的不文明行为则是隐性的,没有在大众面前呈现出来。前者对社会的刺痛,是急剧普遍的;而后者对社会的刺痛,则是潜移默化的。但无论哪种痛,都需要重视和消解。
那些实施不文明行为的游客,或许会没心没肺地笑,透出畸形的洋洋自得心态,甚至还有一丝炫耀感。他们自以为这就是所谓的独特与酷炫。与此同时,那些公共空间里的栏杆、猴子、城墙和石头却在哭泣。一哭一笑两相比较,显现出不文明行为的无耻与丑陋,以及当事人基本素养和道德自觉的缺失。
常言道,“不以恶小而为之”,这不是一句套话,而是文明的警示与诉求,也是为人求德的常理追求。要文明处世,首先要在思想意识层面固本溯源。毕竟多数的不文明行为,都是源于脑海深处所谓安全和从众的无意识状态。
一些人在心里没有把这些不文明的“小恶”当回事,甚至都没有将它们视之为恶,这便是可怕的地方。不文明的越轨成本,也在这种认知中达到最低点。所以,用舆论和监督力量,在制度层面上惩戒“小恶”,就显得必要。
不可否认,近年来,游客文明素质在显著提升,文明旅游渐成风尚,国人也越来越重视公共文明。可以说,这样的倾向与现实进步是分不开的。现在,各地已陆续对不文明旅游行为纳入“黑名单”,一些景区的行为规范要求也越来越明确,且在追求“执行有力”。
在肯定的同时也要明确,我们目前的社会旅游文明状态,还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仍需进一步涵养。虽然不文明行为与状态是个例存在,却不能被现代文明所接受。因此,我们期待善恶分明不仅是社会的集体追求,也能成为每一个个体的坚守。
文明社会,要对不文明的一些细节说“不”。如此,才会真正在文明层面惩恶扬善。
默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