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记者从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获悉,该办公室近期通过信访投诉渠道发现,部分公寓房屋的租客反映,与其签署租赁合同的二房东(房产中介)未将房租支付给大房东(房屋产权人),导致租客遭遇大房东驱赶。
金融办信访办公室经调查发现,租客当初签署的协议事实上是分期贷款协议,贷款资金在签署协议后直接放款到二房东账户。租客名义上每月支付房租,实际上是逐月分期还贷。金融办信访办公室提醒,以上租客遭遇到的是典型的“租金贷”套路,而这些“租金贷”平台瞄准的目标恰恰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外省市务工人员等青年群体。
“租金贷”平台往往以“不用押一付三”“花更少的钱就能租到房子”为噱头,用比较隐匿的方式利用租户个人信息申请网贷。中介和租户签订租房合同时,会主动要求租户使用指定的App按月交租。实际上,指定的App是包装成支付租金App的网络借贷平台。在租户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中介绑定租户银行卡作担保,使用租户信息,办理数万元的分期付款并进行套现。租户每月通过App上交的房租,实质上就是在网贷平台上按月进行还款。一旦租户没有按时“交租”,或者中介破产,租户轻则被克扣押金或被影响其租住权,受到房东驱赶,重则信用透支,被影响个人征信,甚至还会面临高额债务和罚息。
市金融办信访部门负责人说,金融机构为房屋租赁行业提供贷款,本属于传统金融服务的延伸,可以促进租赁市场的快速发展。但是,往往会有些别有用心的房产中介利用金融杠杆,资金期限错配,形成自融资金池以“沉淀资金”,快速扩张平台资金规模,达到抢占房源、哄抬租价、随意挪用租金的目的,放大行业风险。更有甚者,一些不法“租金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卷款跑路,最后权益受到侵害的还是租客。
针对信访发现“租金贷”行业存在的问题,上海市金融办以及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联合出击,果断整治行业乱象。此前,上海市住建委、市房管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上海银监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代理经租企业及个人“租金贷”相关业务的通知》,就代理经租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提出了一系列监管要求,要求规范行业发展。
上海市金融办针对上海市批准设立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提出监管要求,专门下发《关于暂停本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与代理经租企业合作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的通知》,要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及其主管部门立即暂停与代理经租企业合作开展的个人“租金贷”业务,对已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所涉及的业务规模、合作对象、涉及人数、风险情况等总体情况进行排查。
若发现有金融企业为存在侵害租客及房东利益、自身杠杆率较高、资金运作不规范等问题的经租企业提供贷款、融资担保的,一经发现,敦促其上报整改计划,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则明确,对于代理经租企业未使用全市统一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网签的,金融机构不得为其办理个人“租金贷”业务。同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个人“租金贷”业务时,建立并严格执行面谈制度,有效履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租赁交易的真实性、规范性。
上海市住房管理部门要求,代理经租企业要事先告知是否为“租金贷”协议,以及进行风险提示,不得强制或诱骗租客使用个人“租金贷”,不得套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不得利用个人“租金贷”业务沉淀资金恶性竞争抢占房源,不得哄抬租金抢占房源。
市金融办信访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租户:租房应找正规中介,查看对方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为媒体曝光的租房黑中介;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看清合同所列条款,了解是否采用全市统一的《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进行网签合同;看清楚所签的合同中有无贷款协议。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烨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