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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4日 星期三
中青在线

乡里来了“驻村法官”

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源头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鑫昕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8年11月14日   01 版)

    今年10月,追讨欠款一年多之后,四川省绵阳市安州区塔水镇七里村5组的95户村民终于拿到了被企业拖欠已久的10多万元土地流转款。

    在过去一年多里,村民们无数次与流转土地的一家农业科技开发公司负责人交涉,至少5次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书,但收效甚微。对方承诺的付款时间一推再推。95户村民愤怒不已,派出代表到政府上访。直到“驻村法官”贺春辉的介入,事情才出现转机。

    村民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后,贺春辉召集双方调解,公司终于将拖欠的土地流转款一次性付清。

    对于当地来讲,一个潜在的社会稳定风险隐患排除了。拿到土地流转款后,村民们同意暂不解除合同。村民小组组长卢时刚说:“我们也不希望企业垮掉,还指望老板带我们发展致富呢。”

    在安州区,“驻村法官”的出现,让村民们相信,遇到矛盾纠纷,不用“闹”也能妥善解决。

    2012年以来,安州区人民法院探索推行“人民法庭巡回审判点驻村(社区)法官”制度,深挖“驻村法官”工作潜力,变“群众上访”为“法官下访”,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源头。

    2016年9月,塔水镇七里村5组的村民与当地一家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将该组319.83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给该公司经营。

    按照合同约定,流转土地款应在每年8月31日至9月15日之间付清,但签约后第二年该公司就违约了。卢时刚回忆说,从2017年8月底到2018年6月,村民们反复催促,甚至发出了解除合同通知书,公司仍未支付完土地流转款。

    村民们上访求助,仍无结果。居间调解的政府官员也头疼不已。卢时刚说,每次找到企业老板,对方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2018年9月,村民将公司起诉至安州区人民法院塔水法庭。

    即便告到法庭,村民们仍然不抱太大的希望。在此之前,村里的土地刚刚经历了一次失败的流转。虽然他们把那家公司告上法庭并赢了官司,但仍没有拿到应得的全部款项,老板跑路了,人都联系不上。这一次,村民们担心再次遭遇“赢了官司输了钱”的尴尬。

    身为“驻村法官”,贺春辉没有坐在办公室里审案子。他主动走访,通过当地党委、政府了解到,同村另一组的100多名群众也遭遇了类似难题,该案适用简案快审速裁的程序。通过当事公司的陈述,贺春辉得知其在七里村投资了近千万元,经济状况确实紧张,但也不愿意解除合同。

    从维护社会稳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贺春辉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后双方均作了一定的让步,公司立即向村民支付拖欠的土地流转款,而村民也不再要求解除合同。

    “既不用花钱请律师打官司,还能顺利拿到自己该得的钱。”对比两次纠纷的处理过程,卢时刚毫不犹豫地认为,“当然是贺法官这样处理好。”

    在一个个类似的案例中,常年驻扎在乡村的“驻村法官”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每当遇到矛盾纠纷,老百姓常常把“驻村法官”当作自己的“法律顾问”,倾听他们的意见。

    如今,安州区已在10个乡镇设立了12个驻村法官工作室、32个巡回审判点, 对邻里纠纷、小额借贷、土地流转、脱贫攻坚等涉“三农”案件,引导和鼓励群众依法选择调解、协调或和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安州区河清镇富乐社区党支部书记彭德军相信,法官的身份更有利于解决各类民事纠纷。他甚至叮嘱“驻村法官”杨宁,到社区调解的时候一定要穿上“法官服”,“老百姓认这身制服”。

    今年6月,当地政府对河清镇大东街的危房进行统一拆除改造。在对测量面积进行确认时,相邻的居民张甲(化名)与王乙(化名)发生了争执。由于政府未对两家房屋分别进行测量,两家房屋测得的实际总面积比两家购买房屋时的面积总和少了4平方米,究竟如何分担面积差,两家人互不相让。

    作为社区工作者的彭德军觉得这事很棘手。由于过去产权登记不规范,两家人购买房屋后未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无法确认各自的房屋面积。“没有依据,根本说不清。”

    彭德军于是把“驻村法官”杨宁请了过去。根据他的经验,在各方僵持不下的时候,法官作为公平正义的代表,说的话当事人更容易接受。

    杨宁了解情况后,联合基层司法所、社区人民调解员等组织调解,建议双方按照购房面积的比例分摊测量差额面积,并得到了两家人的认可,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作为一名资深法官,安州区人民法院院长任尚远认为,这是一种理想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他说,不是所有的矛盾都适合在法庭上解决,当矛盾双方各执一词、各有道理的时候,无论法院怎么判,双方可能都不服气。但如果通过调解,讲讲道理,双方各作一些让步,矛盾就能化解了。

    他因此要求法院的年轻法官要有化解矛盾纠纷的本领。按照《驻村法官工作制度》,“驻村法官”每月驻村时间不低于15个工作日,致力于形成“巡回审判进村落、纠纷化解到农家、普法教育在田间、综合治理遍乡村”的格局。

    数据显示,安州区人民法院平均每年有1300多件民事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成功率在65%以上。安州区自2012年起每年都被评为四川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鑫昕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8年11月14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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