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是特殊商品,因为吸烟有害健康,这种商品生产销售越多,带给社会的负效益也越多,因而必须实行控制性生产,而不可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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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在经营调度会上表示,确保年销售4750万箱的目标任务。消息一出,很多网友认为烟草销售目标任务完全与“控烟”社会大环境相反。中国控烟协会表示,年度目标有悖于《国际烟草框架公约》中的相关条款,也违背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中降低我国吸烟人群的目标。(《北京青年报》11月14日)
如果是一般的商业机构,在商言商,提出年度销售计划也是天经地义,然而,烟草专卖机构也好,烟草公司也罢,并不可以“太商业”。一者,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属于国有,其宗旨、目标都不能背离公共利益。二者,烟草是特殊商品,因为吸烟有害健康,这种商品生产销售越多,带给社会的负效益也越多,因而必须实行控制性生产,而不可以片面追求经济效益。
我国加入《国际烟草框架公约》,并制定逐步降低吸烟人群的规划,都明确表明了国家的态度。烟草部门制订增加烟草销量的经营目标,与国家目标背道而驰。
烟草业反对控烟的理直气壮的说法是,烟草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烟草税利加上烟草企业上缴的利润,一年近1万亿元,这对国家的建设有很大的帮助。他们还提出,烟草养活了2000多万烟草业从业者,特别是1500多万穷苦的农民。然而,所谓“烟草业贡献”中存在多少虚伪成分,是值得研究的。
首先,只有创造对社会有意义的价值,才称得上贡献,而不仅是赚到了钱。烟草业创造了价值,但烟草业贡献的主要是眼前的经济效益,而社会效益基本为“负数”。它创造的价值越多,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就越大。
从社会消费角度看,如果没有烟草,烟民用于烟草的消费应该会转移到其他领域,比如健身、改善饮食、读书,等等。“你不抽烟,也没看你攒下钱”,说的就是这个理。任何消费都具有汇集公众财富的功能,烟草消费并非不可替代。
烟草消费越高,对烟民和公众的健康影响越大,患肺癌等疾病的人越多,因而支出的医疗费也越多。至于说烟草养活几千万烟草人特别是穷苦农民,这也是诡辩。有消费就能拉动经济,即便烟草业彻底消失,依然可以创造出相应数量的就业岗位。实际上这就是一个行业转型的问题。工业社会特别是信息时代以来,很多传统产业消失,很多新行业兴起,这既是经济规律,也是社会规律。
增加烟草销售量与国家控烟大方向背道而驰。而烟草产量的增加或减少,不该由烟草部门自己说了算,烟草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能完全实行“市场调节”。如果放任烟草业增加销售量,无疑是对公众健康的不负责。
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