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1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386种中标抗癌药物,平均价格下降17.4%,最大降幅达82.6%,预计每年能为群众节约药品费用5.8亿元——这是山东省开展抗癌药专项集中采购工作的“成绩单”。12月17日起,患者就能用上降价后的药品。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仇冰玉在今天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山东以满足癌症诊治需求、降低群众负担为出发点,在覆盖103种国家降税抗癌药的基础上,将25种其他抗癌药纳入采购范围,涵盖了临床癌症治疗所需的主要抗癌药物。
据介绍,山东于11月1日、14日、23日,分批公布了直接挂网、竞争报价、带量谈判3类专项集中采购中标结果,共产生386个中标产品,平均价格下降了17.4%,最大降幅达到82.6%。
“本次采购范围的药品,都是群众迫切需要、用量大、价格高、负担重的癌症用药。降低价格后,有助于解决大病救治、扶贫救助的问题。”仇冰玉介绍。
按照网上集中采购的工作要求,山东将进一步规范和畅通抗癌药的进院渠道,严禁医疗机构以各种理由影响患者的合理用药需求。
“我们将对抗癌药挂网价格进行省际联动,外省产生新的低于我省最低中标或挂网价,省平台将相应下调,确保我省抗癌药价格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李金山补充介绍。
降低抗癌药物价格、实行抗癌药物专项集中采购,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最近推出的便民惠民“十条措施”之一。这“十条措施”聚焦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跑腿多及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措施内容出台的同时一并公布了具体执行时间。
“十条措施”中,降低抗癌药物价格、即时办结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支取手续、简化异地就医手续、简化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证明材料、开放医院药品采购价格查询系统等5项措施将于12月17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