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焦敏龙)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五五纲要”)。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介绍,五五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3大版块组成,其中,主要内容包含10个方面65项改革举措,共计160多项改革任务,旨在推动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的十九大以来,最高人民法院总结分析四五纲要完成落实情况,深入研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内容和重点,启动五五改革纲要的调研、起草工作。
李少平表示,最高法已将五五纲要确定的65项改革举措分解为160多项改革任务。每项任务都明确牵头单位、责任人员、主要内容、时间节点和成果形式。
纲要是未来五年指导人民法院改革规划和实施推进的纲领性文件,也是人民法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依据和关键抓手。
李少平表示,四五纲要部署的65项改革举措虽全面推开,但实事求是讲,部分举措还存在落实不到位、配套不完善、推进不系统现象。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例,尽管已在全国法院推行,但监督管理机制尚需跟进、类案同判机制还应完善、法官惩戒机制亟待健全、专业化建设需要加强,必须不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确保责任制改革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记者注意到,五五纲要中有很多首次出现的新表述、新举措,如“推动将具有普遍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关乎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交由较高层级法院审理”“探索扩大小额诉讼程序和独任制适用范围”“优化司法确认程序”“诉源治理”“搭建全国统一的电子送达平台”“推动建立域外送达网络平台”“研究推动建立个人破产制度”“加强人民法院政务标准化建设”等。
五五纲要明确提出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健全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机制和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和法官惩戒制度,加强审判流程标准化建设,强化司法履职保障机制。
司法责任制改革中,如何处理监督与放权关系?李少平回应称,司法责任制在一些地方还存在落实不到位现象,但主流是好的,将推动建立司法权的全程监督,强化惩戒制度。
五五纲要明确,要全面贯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强化独任庭、合议庭的法定审判组织地位,加强基层法院审判团队建设,健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同时,要“明确院长、庭长的权力清单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的全程留痕制度”。
最高法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对此表示,健全人民法院院庭长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就是要明确院庭长依法行使职权的边界和责任。有了清单,院庭长能管什么、该管什么、凭什么管、什么时候管、不管会有什么后果,都将一目了然、有章可循。
胡仕浩说,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在充分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院庭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定出台更加精细化、更具操作性的文件,确保院庭长依法履职,责任制落实到位。
五五纲要明确提出,要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智慧法院应用体系,探索推进“网上纠纷网上审”的互联网诉讼新模式,推动语音识别、图文识别、语义识别、智能辅助办案、区块链存证、常见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等科技创新手段深度运用。
对于这项改革举措,胡仕浩表示,互联网技术的飞速进步,为人民法院创新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五五纲要在充分总结吸收各地法院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将依托互联网法院深化改革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有序推广在线诉讼,推动以立法方式构建电子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