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魏其濛)3月3日,在团上海市委组织的第一期“上海青年业委会委员培训班”上,上海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就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展开讲解,近百名青年业委会委员参加了活动。
团上海市委副书记邬斌介绍,去年团上海市委提出了团的工作“往社区走”战略,并在嘉定、静安、闵行、宝山等4个区试点开展团青骨干进业委会项目。今年,团上海市委将考虑如何总结、深化试点区的工作经验,并在全市各层面铺开工作。举办该培训班,正是为了培养各区青年业委会成员成为基层工作的“达人”,吸引更多青年参与社区治理。
上海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处长穆东萍在培训班上对新规进行了讲解。据了解,新规吸收了上海近年来在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及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在理顺物业管理条块关系、规范业委会组建和运作、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指导、完善公共收益收支制度、缓解小区停车矛盾和优化维修资金续筹以及紧急维修程序等方面加以修订,对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
徐汇区尚海湾业委会副主任单伟告诉记者,新规关注了业主在小区生活中的痛点和难点,并提出了解决办法,使得业委会代表广大业主在与开发商、物业和居委会等交涉过程中有据可依。比如就停车费价格放开后开发商乱涨停车费的乱象,新规中明确了“开发商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不得擅自调整前期物业合同中约定的产权车位租赁价格,业主大会成立后,开发商如果想调整租赁价格,需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