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州3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洁)科技型企业家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港澳项目经费可直接跨境拨付……今天,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科创12条”)、配套政策和实施指引相关情况,给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创新企业发放大礼包。
“科创12条”从区域创新、创新主体、创新要素、创新环境等4个方面,形成12条政策60多个政策点,在全国率先提出一系列具有超前性、突破性的政策措施。
广东省科技厅厅长王瑞军表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最重要的是创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创新要素的流动。今后,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向港澳开放,港澳高校、科研机构可牵头或独立申报,项目资金可直接跨境拨付到港澳两地的单位账户。
“科创12条”提出,鼓励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港澳科研力量作为平等开放的参与主体可独立或牵头申报项目,并在科研经费跨境使用、资金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为了进一步将政策落地,广东省科技厅出台了《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广东省财政科技计划组织实施的若干规定》配套政策,允许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到港澳两地牵头或参与单位。
今后,由科技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经营者以及被列入高层次人才范围的科技型企业经营管理者,在广东可直接申报包括正高级在内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突出的科技型企业家,可直接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李雅林称,这是直通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