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2日电(龚婵婵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董碧水)作为全国首批8家单位之一,浙江省检察院机关内设机构正式敲定。今天,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改革动员大会。“改革将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说。
根据浙江省委批准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改革后的浙江省检察院机关共有21个内设机构,其中业务机构14个、司法行政机构(含机关党委)共7个。
浙江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何小华介绍,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大背景下,去年12月22日,浙江改革方案获最高检批复同意。3月29日,浙江省委正式批准同意。
“此次改革,浙江省检察院深刻把握中央精神和最高检要求,又紧贴浙江实际创新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与其他省份相比呈现出浙江特色。”何小华说。
据悉,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配置方面,浙江省检察院着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目标要求,刑检部门编制经优化整合后总量下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3个部门总量上调,调整后的刑民编制比例为1.18:1。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宇表示,内设机构改革是当前检察机关必须完成的一项硬任务,做好省检察院机关的改革,对下一步顺利推进市县检察院改革具有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