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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加强税收合作 探索建立相关标准

“一带一路”多国为税收法治“搭桥建路”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均斌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9年04月23日   10 版)

    4月18日,34个国家(地区)税务部门的负责人在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共同签署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4月20日,《乌镇声明》以及《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发布,与会各国(地区)在税收合作领域达成多项共识,并表达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愿景。

    合作论坛是首次由中国税务部门主导发起并主办的高级别国际税收会议,来自意大利、法国、德国、加拿大、英国、日本、哈萨克斯坦、印度尼西亚等85个国家(地区)税务主管当局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以及16个国际组织、多家学术机构和跨国企业代表出席。

    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税收在优化生产要素配置、推动国际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但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水平各异、利益诉求多元,相应各国间税收制度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税法的不确定性问题比较突出,跨国企业经营存在风险。

    论坛理事会主席、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说,构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目的,就是通过加强税收合作,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支持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让跨国企业安心投资、放心经营。

    防止争议与解决争议同样重要

    在日常生活中,税涉及到纳税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复杂的体系下,对不同领域税法的不同理解和不同解释就会引起税收的争议,尤其是涉及多个国家(地区)的主体时。

    “各个国家有不同的规定、不同的税收规则就导致了有税收筹划的空间。税收的不确定性,无论对于纳税人还是税务机关来说都是一项负担。”联合国国际税务合作专家委员会经济事务官员克里斯丁·丹尼尔·凯瑟指出,税法的复杂性使其在不同情境下有了不同的含义,让纳税主体去适应这种“不确定性”是不正确的,因此谋求税收“在国际背景下的一致性十分关键”。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曾在世界范围内做过一个涉及几百家跨国企业的调研。调研显示,各国间税法频繁的变化是造成税收不确定性的首要因素。OECD全球关系与发展部负责人本杰明·迪金森表示,这给纳税主体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以及损失。

    输配电设备制造商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财务总监郑典富曾表示,公司在海外投资时碰到的一大难题就是了解投资国的税制。

    “我们雇人去网上搜集投资东道国税务信息,但不敢确定信息的准确性。去投资东道国税务当局咨询一些税务问题,有时候一个国家两个税务机关给出的答复竟然不一致,这里隐藏了比较大的税务风险。了解投资东道国的税收制度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郑典富称,公司曾为翻译“涉外税收协议”支出了20万美元。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税务管理部全球税务政策与争议总监托尼·莫洛也强调,税收的不确定对于跨国经营的主体来说无异于一场“灾难”,“税是企业经营一个很大的成本,如果税收不确定的话,会引发‘双重征收’,也有可能导致企业金融成本的不正当增加等,从而导致企业较低的回报率或者导致风险溢价。”

    “一带一路”上的税收风险涉及多个国家主体,在托尼·莫洛看来,防止争议与解决争议同样重要。他希望各国税务局能理解企业的价值链,从跨境的角度看待投资,评估企业推动增长的因素,从而合理规范相关税法。各国间也应该使协商机制畅通,真正解决跨国企业所面临的税收争议。“在这一方面,‘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的建立就显得非常重要。”

    建立协商机制 力求税收法定

    “毋庸置疑,税收不应该成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争议的焦点,税收法治是很多问题的对策。”国际税收与投资中心主席丹尼尔·艾伦·维特的观点代表了与会各方的心声,“我们强调其确定性、清晰性,税收不应成为贸易投资的阻碍,应该成为其驱动力,促进投资和经济增长。”

    荷兰莱顿大学教授凯斯·凡·拉德提到一个现象,目前,各国的税收法律基本是用本国语言书写的,如果外国商人要使用这些法律,就需要英语翻译,税法在翻译过程中就无法达到确定的一致性与协调性。“如果我们需要翻译不同的税法,就会加重我们的负担。”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张少峰说。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如何能保证税法的一致性呢?凯斯·凡·拉德举例,在荷兰,英语不是其官方语言,但政府要求商务法庭的工作语言是英语,就是为了确保外国商人能用英语和法官沟通,以此来更有效地解决税收争端。他建议,“一带一路”也应有这么一个机制。

    一个客观的事实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税务制度环境复杂多变,谋求各国有统一的税法及解释难度较大,对此,加拿大约克大学奥斯古德法学院教授李金艳提出探索建立“一带一路”国家税法标准的做法。

    此前,国际上有一些公认的国际标准、准则、最佳实践,如OECD《税收协定范本》,联合国关于《发展中国家转让定价操作手册》等,这些标准在国际税收征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也可以借鉴此类做法,各国有不同的法律体系,还有各自的自由裁量权,为了解决有可能遇到的税收争议,就有必要建立一个适合‘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征管的标准。”她说。

    中国探索的“世界效应”

    在为期三天的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上,与会各方都表达了对合作机制的看法和建议。其中,中国在税收征管、减税降费等方面的有益探索得到了空前的关注。

    近些年,为了推进“一带一路”的建设,中国税务部门在税收合作方面下了不少功夫。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成立境外税务处,专门从事“走出去”纳税人的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全面统筹开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针对“走出去”企业对境外税收信息收集困难,部分企业遇到投资东道国涉税争议、遭到双重征税“痛点”等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基本涵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81份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并开通12366“走出去”纳税服务热线,打破税收信息不对等这一瓶颈。

    同时,我国还通过立法咨询、技术援助等方式,主动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在中国扬州建立了第一个设立于非OECD国家的OECD多边税务中心,2015年到2018年为超过50个“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400余名税务官员举办了22期培训班,有力促进了发展中国家税收征管能力的提高。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中国税收协定网络已经延伸到全球111个国家和地区,基本覆盖了我国对外投资的主要目的地。

    另外,中国持续的减税降费举措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的积极作用正在逐步显现。据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2019世界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排名大幅提升到第46位,进入世界排名前50的经济体之列。其中,与税务部门工作直接关联的纳税次数和纳税时间两个指标分别比去年上升了23位和43位,排在第15位和第53位。

    “在当前世界经济增速放缓的大背景下,中国今年推行新一轮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将大大减轻包括跨国企业在内的所有在中国境内投资企业的税费负担,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对中国乃至世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美洲税收管理组织执行秘书长马西欧·费雷拉威尔第说,通过不断的改革来适应国家经济发展,中国的税制改革经验值得各国和地区学习借鉴。

    在本次论坛上,为确保合作机制落地见效,王军提出了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对接、制定务实合作行动计划、搭建互学互鉴实用平台三点倡议,受到与会各国和国际组织的广泛响应和支持。“我们相信,‘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会为维护多边税收秩序,营造良好合作环境,推动构建创新、活力、联动、包容的世界经济作出新的贡献。”马西欧·费雷拉威尔第说。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均斌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4月23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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