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听到一个机关朋友抱怨,单位正在改革,部门进行优化。但优化的结果竟然是能干的干部下去了,靠耍嘴皮子的干部反而上去了,很多干部为此寒心。本来是优化职能,结果却变成了逆淘汰。从领导层来看,不仅没有达到改革预期,而且造成了新的矛盾;从基层干部来看,不仅没能优化工作环境,反而让人心灰意冷。
其实,类似事件并不少见。几年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题客调查网和民意中国网,对14406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干部选拔过程中,有50%以上的受访者认为,逆淘汰就发生在身边。空谈的淘汰实干的,投机的淘汰忠诚的,优秀的反倒被拙劣的挤掉。
另有媒体报道,前些年,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公布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其中,信宜有个镇长毕业于中国农业大学,平时努力工作卓有成效,每次开干部大会都受表扬,但多年没有提拔。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他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却也因此受到处理。这一事件,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干部选拔中存在的问题,对党风、政风带来的恶劣影响。如果努力干活的人没有出路,实际业绩不能作为晋升的参考,逆淘汰导致“劣胜优汰”,最终会败坏政风人心,让党的执政基础受到严重腐蚀。
一些单位的改革和干部提拔中,为什么会出现逆淘汰?这其中恐怕不只有民主集中制度不落实、改革过于匆忙、选拔缺乏标准等客观原因,更主要的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问题。责任有没有压实?自身有没有端正为国选才、谋事创业、服务人民的心态?还是仅仅只考虑自身利益,搞亲亲疏疏,拉帮结派?这些都值得问一问。
选人用人不是小事,要放到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待。能不能干事、能不能干成事,应该成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严把人才选择规则制定关,确保对能人贤人有利。要严把选人用人过程关,确保制度扎实落地。要畅通意见反映渠道,严把监督关,在后期增加不当行为的纠偏和惩治,让大家真正把心思放到发展创业上来。
防止逆淘汰,关键是要确定一个明确的用人标准,减少主观因素影响。现在一些用人选人制度,看起来很公平,但客观成绩分占比低、面试分数占比高,很容易给一些人带来可趁之机。有些时候,评委看起来很公正,但其实内心都有了要选的人,背后搞亲亲疏疏、利益交换。要确保用人公平公正,一定要优化评委组成,可以适当考虑由上级纪委、主管领导和专家学者参与,尽量减少本机关、本单位、本企业人员的干预,尽量做到公平公正的最大化。
晋湘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