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7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耿学清)“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启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相关调研。”最高检相关负责人今天在推动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介绍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工作。
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42万人,起诉6.76万人,依法从重从严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犯罪,共批捕侵害农村留守儿童犯罪2969人,起诉3593人。
检察机关成功公诉了陕西米脂砍杀学生案,上海携程亲子园、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等一批社会高度关注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使犯罪分子得到应有制裁。
会上同时发布了加强和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入选。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表示,这一案件对于推动幼托行业治理,协力填补幼儿权利保护漏洞具有典型意义。检察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典型个案,在确保案件依法办理的前提下,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积极推动强化相关未成年人服务行业管理,预防类似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是检察机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在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机制建设、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坚持“宽容不纵容”。2018年至今年4月,共对罪行较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3.89万人,起诉3.17万人,保持必要的司法惩戒;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1.27万人,不起诉1.42万人。
史卫忠说,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和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最高检正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已把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列入五年检察改革规划,启动相关调研工作。
此前,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机制已在我国部分地区进行了探索。
四川资阳、上海浦东等地检察机关借助信息化、大数据手段,从高危未成年人信息化、网格化、社会化、专业化预防帮教着手,打造出了具有当地特色的未成年人临界预防、保护处分工作模式。
截至2018年年底,四川资阳检察机关已对40名高危未成年人开展帮教,其中帮助13名辍学少年重返校园,帮助17名未成年人就业,救助5名困境未成年人。
近年来,检察机关与共青团、妇联等有关单位一道,在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保护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
2018年2月,最高检、共青团中央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合作框架协议》,部署了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社工等专业社会力量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帮教、救助工作机制,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质量和效果。
“共青团在社会保障、福利救助、预防犯罪等领域为未成年人代言。”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部长王锋在会上表示,共青团依托党委、政府各类议事协调机制,加强与各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推动未成年人相关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当前,共青团中央联合民政部、财政部等部门,建设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目前已达10.6万人,建设12355青少年服务台及网络平台,联系近7000名热心未成年人公益的法律、心理等专家。推进专项行动,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开展“净网”“护苗”专项行动,抵制网络有害信息,强化未成年人文化市场监管,实施“护校安园”行动,防治校园欺凌,加强校园周边娱乐场所、网吧治理。
王锋还透露,目前,共青团正在配合全国人大工作机构,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工作。“这两部我国未成年人相关的重要法律,今年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现正紧锣密鼓修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