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借款人在吉林农垦特产高等专科学校(现校名“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习期间,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西胜支行左家分理处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但没有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按期还本付息,至2015年6月16日止,已出现多期违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公告;我行已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提交借款人的违约记录;请下列借款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与银行联系,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
借款人 证件号码 累欠本息
吴志平 431002198310255034 6211.00
杨 勇 220581198209060171 6211.00
李丹丹 220502198210220245 5434.25
联系电话:0432—69936027
18943536175
联系人:孙先生 郝先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西胜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