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意味着劳累,意味着晚归,也意味着本来已不怎么富余的自由,进一步受到工作的吞噬。我相信,没人喜欢加班。
如果将“加班”进一步细分,还能分成数个不同的级别。有些加班尽管令人不爽,但还勉强可以理解与接受,而另一些加班则毫无意义,只令人深恶痛绝。
相对最“好”的,自然是那些确实有要紧工作必须完成,而且能够足额向员工支付加班费的加班。许多行业确实存在时间紧、任务重、人手少的情况。如果加班确实必要,并有合理加班费,大多数有事业心的员工都能理解与接受。
次一等的加班,则是那些确有必要却没有相应酬劳的加班。这种加班固然令人不快,但为了完成工作,员工不得不接受。
最恶劣也最令人无法理解的加班类型,则必定是“形式主义加班”。不幸的是,我和身边的同事,每天都在遭受“形式主义加班”的荼毒。
“形式主义加班”最核心的特征,就是明明没有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员工却不得不继续“滞留”在岗位上。这样的加班,既不能为单位创造效益,也谈不上为员工带来好处,只会磨损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可谓是十足的“双输”。然而,就是这种完全不符合经济学原理的荒谬,在实际工作中并不少见。
以我供职的单位为例——当年,毕业入职的第一天,我便决心要做一个能够高效完成工作,并且能够按时回家的人。那段时间,我所在的部门并没有太多工作要忙,我很顺利地完成了第一天的工作。然而,就在下班时间到来,自己起身准备回家的时候,部门领导却来了当头一棒,表示“我们这里没有按时下班一说”。
作为初来乍到的试用期员工,我实在没有胆量和领导对呛,只好默默回到了工位。读起领导“好心”借我的专业书籍。很快,我便观察到:领导的要求虽然不合理,却得到了几乎所有同事的执行。不论忙碌与否,几乎没有人敢按时下班,他们至少要拖上一两个小时,仿佛自己已经为工作付出了足够多的私人时间,才能积攒一点微弱的底气,向领导请求下班。
在我们单位,按时下班似乎成了“消极怠工”的代名词,每个人都不愿承认自己是落后的那个,因此只好把自己困在工位之上。这样的“囚徒困境”,促成了现象级的“形式主义加班”。
我遭遇的情况并不是最糟糕的。后来,我认识了很多其他部门的同事,他们的遭遇与我相比都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有个部门形成了“只要领导不说下班就没人敢下班”的风气,而这位领导又恰恰特别勤勉,总是在八九点钟才动身回家,这导致部门所有员工都不得不成为领导的“陪班”。还有一位部门领导,则喜欢在周五下班前,满脸堆笑地问手下员工:“你明天几点来上班呀?”把周末加班都当成默认项。令人不解的是,这些部门并没有什么非得在晚上或周末完成不可的工作。
在我的观察里,造成种种“形式主义加班”的直接原因,就是各级领导对下级施加的压力。在规模越大、管理越保守的单位里,这种情况便越突出。严丝合缝的科层制管理结构,使得“官大一级压死人”的情况泛滥成灾。领导开明,便是整个部门的福分,但一旦赶上“奇葩”领导,“形式主义加班”便逃无可逃。
在职场中,不论是已成为领导的中高层,还是仍在基层打拼的普通员工,有不少人都缺乏对“人”的尊重。很多时候,领导之所以要求员工进行无意义的加班,只是“以备不时之需”,或者干脆就为了“营造奋斗气氛”。领导不把员工的个人生活放在眼里,才催生了“形式主义加班”。这种价值观层面的扭曲,也是很多职场乱象的根源。
作为一名深受加班之害的普通员工,我写下这篇文章不是为了自己——这篇文章就算被我的单位领导读到,我也并不认为他们会有明显的改变。但是,如果这篇文章能够让整个社会对形式主义加班有更深刻的关注,有助于推动社会风气转型,修复扭曲职场价值观,那么我的努力便没有白费。
奋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