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教育主管部门密集出台教育政策,政策出台的层级高、密度大,不仅包括学前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阶段的综合改革,也包括教师队伍建设、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中小学生减负、近视防控等内容。随着一系列具有标志性、引领性的教育改革方案出台,教育体制改革四梁八柱搭建起来,已经整体上进入了内部装修的阶段。
教育政策连接着教育理念和教育实践,是教育发展的调节器和指南针,为教育改革发展指明方向。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寄寓着改革者的教育理想。但是,从教育政策的出台,到实现某一教育目标,再到促成特定教育问题的解决,有赖于教育工作者的执行和落实,绝不是那么简单。如果只有政策,而没有落实,崇高的教育理想、美好的教育理念只能是井中月、水中花。
教育政策的落实,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来说,2018年,一场堪称“史上最严”的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席卷了所有机构。一年的治理,效果是明显的。但在治理过程中,由于地方教育部门人手紧张等问题,难免出现了一些“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某市数据显示,该市证照齐全的机构1049所,有照无证约4万所,无证无照的无法统计,粗估规模是学校数的10多倍。“没有那么多人,只好给培训机构下发文件、签订公约,学校也一样,老师签承诺书,不参加有偿补习,作出承诺了,检查就结束了。” 这样的治理,显然无法满足公众对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期盼。治理行动是否实现了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初衷,最终的评判标准不是统计的数据,而是家长和孩子们的切身感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仅在统计数据上“落实”了政策,显然算不得真正的落实。
一些地方落实教育政策的方式也值得探讨。比如针对培训机构教师合规问题,俞敏洪就在今年两会期间吐槽,“有些地方在教育部通知下来后,就立即开始检查,甚至到还在上课的教室里要求教师拿出资格证,老师说‘还没考呢’,对方就说‘出去’,拿证后再回来上课。”“考试内容全国统一,回到原籍考,这不是折腾人吗?”种种问题的出现,显然说明地方在执行和落实教育政策时,治理水平有待提升,需要进一步结合实际把握好尺度。
教育政策的执行与落实,并非教育主管部门自己的事情。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尤其是加强了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乡村学校人才下不去、留不住等问题。但落实这些政策,不仅需要价值和理念的宣示,还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而这背后是利益的深刻调整。
现实情况是,在一些方面,中央层面的投入能够到位,而地方的投入责任却没有尽到。比如,年初有媒体报道,陕西一些特岗教师工作一年多,却只收到中央财政发放的工资性补贴,本应由地方发放的部分“颗粒无收”,养老、医疗、住房公积金部分也都没有得到落实。一些地方特岗教师、乡村教师待遇保障落实不到位,既有地方财力情况问题,也与当地教育部门、财政部门、人事部门互相扯皮、协同不畅、投入动力不足有关。不久前《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档负担比例,要求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无疑有助于明确教育事权与财权,落实中央财政教育投入责任,确保相关教育政策的落地。
教育政策执行落实受到人力、财力、时间、环境、政策项目的复杂性、价值观冲突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何让美好的教育政策落地,让教育政策推动教育改革的发展,让教育政策从纸上的文件变成民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是政策出台后的重头戏,值得政策制定者、研究者以及管理者深思。
李一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