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1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王亦君)最高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发布公告称,日前开展了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工作,废止司法解释103件。经过此次清理,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共有561件。
此次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工作是最高法继2011年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后的又一次全面集中清理工作。司法解释清理后,司法解释数量减少,规则更加明确,方便全国法院理解和适用。
据介绍,司法解释清理是保证法律统一正确适用的重要制度,是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的重要内容。此次清理废止的103件司法解释主要就是与现行法律规定不一致、被后发布的司法解释代替,或与后发布的司法解释冲突的规定。
此次清理工作将依法平等全面保护产权和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对司法解释进行废改的重要遵循。恪守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切实加强对民营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保护。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凡是有违平等保护原则的规定,坚决予以废止。坚持与时俱进的理念,顺应时代发展进步要求,对新时代大背景下与经济社会形势发展不相符的司法解释,坚决予以废止。
经过清理,废止的司法解释包括民事类司法解释53件,如《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等。刑事类司法解释24件,如《关于劳动教养日期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等。综合、行政诉讼类司法解释26件,如《最高人民法院信访处接待来访工作细则》《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