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7月18日电(史隽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董碧水)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今天举行的“公益诉讼两周年检察开放日”上获悉,作为基于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而新增加的一项职能,浙江检察机关在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实行两年来,扛起了公益诉讼的重任。
数据显示,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浙江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32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800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528件。启动诉前程序案件9465件,向法院提起诉讼382件。
5月22日,“世界海龟日”前一天,浙江省舟山市检察院就收购、运输、出售海龟破坏海洋野生动物保护资源的3起案件15人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是迄今为止舟山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同时,该案也是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向海事法院提起的海洋生物资源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统计,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诉前程序案件5210件,督促修复被毁耕地、林地635余亩,清理各类垃圾固废27万余吨,补种树木1.8万余棵,增殖放流鱼苗850万余尾,督促关停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企业182家。
除了环境资源,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杰说,食品药品安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以及英雄烈士等都是检察机关重点公益的保护对象。“两男子身着仿纳粹军服在萧山烈士陵园拍照”案是浙江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英雄烈士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中,浙江检察机关还通过向行政机关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召开诉前圆桌会议等,把行政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