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大国,幅员辽阔,地域发展面貌千差万别。“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在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框架下,政策制定固然举足轻重,但后续执行和落地的过程更值得关注。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对于这一套精细运转的复杂结构和制度体系在政策传导上的某些梗阻,往往理解为下级对于上级指示、基层对于顶层设计的有意扭曲,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近年来,一种更具“理解之同情”的看法,获得了公众的认同和各级组织的高度重视,那就是某些“一刀切”的规定、运动式的治理,乃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思想和作风下催生的怪象,恰恰是造就基层以“政策变通”应对“政策僵化”的主要原因。
过去一年,笔者曾在某国家级贫困县的政府挂职,协助分管教育。我曾多次到全县最边远的一些乡镇的行政村,去考察当地村小的办学情况。在不少学校,我接触到了“临聘人员”这个新名词。几番聊下来,才知道这其实就是原来我们耳熟能详的“代课教师”。
过去几年间,政策上不允许产生新的代课教师。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从长远来看,乡村代课教师的整体水平,不足以支撑乡村教育对于师资水平越来越高的要求。所以,国家一方面实施特岗教师计划和银龄讲学计划,引导有志于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和乐于发挥余热、身体健康、经验丰富的退休教师进入乡村,提供相应的岗位和待遇;另一方面逐步“消化”存量的“代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一定考核并根据实际教龄给予一定的录取分数减免后,达到条件的就纳入教师编制统一管理。
应当说,这项政策的意图和相关配套措施,在设计上是比较缜密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大规模清退“代课教师”,不顾当地实际追求“纯而又纯”的“清零”,结果让一些地方本已薄弱的乡村教育雪上加霜。
因此,在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不仅重申“不得产生新的代课教师”,还再次强调“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不论是“代课教师”还是“临聘人员”,称呼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各地乡村教育是否存在着师资配置短板、“临聘人员”是否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发挥了必要作用?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必须妥善安置、谨慎处置、留有余地、目中有人。
归根到底,政策变通的合理性来自于对政治方向及其出发点的判断。大道理管小道理,技术考量让位于人本考量。一项以人为本的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如果变了味儿,自我设限、自缚手脚、“戴着镣铐起舞”,漠视实际情况的纷繁复杂,就不免南辕北辙、渐行渐远了。
曹东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