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达认同感的一种方式
作为活跃于互联网平台上的亚文化群体,粉丝一直在以各种各样的形式频频登上热搜榜。日前,北京警方破获一起通过使用非法App“星援”为明星刷“假流量”并获利800万余元的刑事案件,再次将流量明星及其粉丝推上舆论风口;而正如老戏骨王劲松在上海电影节期间的演讲中所言“什么时候演员成了一个背台词都要被表扬的职业了”,他严厉批评演艺圈的不正之风,引发了人们对年轻流量演员们敬业与否的讨论,从而再次使偶像和粉丝们成为流量时代的反思对象。
在这一次“流量打假”风波中,拥有2604万微博粉丝、动辄转发评论量过亿的蔡徐坤无疑是人们口诛笔伐娱乐圈畸形风气的重点对象,于是不明粉丝圈真相的网民痛斥娱乐圈已经沦为流量当道、数据为王的怪圈。
其实,追逐流量,不只是明星和粉丝圈的事儿,而是互联网内容生产平台的某种共性。粉丝“刷流量”也不是这两年才有的新现象,早在2005年“超女”李宇春的粉丝就用手机短信投票的方式让她脱颖而出,这在当时无疑也是为偶像“做数据”的行为。如今,粉丝表达对偶像之爱的方式已经迭代更新,其方式方法日益多样化。
如果说买偶像的唱片和海报是一种方式,去现场举荧光棒和各种应援物是一种方式,那么,熟练操作各种打榜软件,自如地辗转于各大榜单,动一动手指为偶像“一键打榜”,只不过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方式而已。作为互联网原住民的新一届粉丝希望自己的爱与支持能够让偶像看到,因此他们刷转发量、刷榜单、购买偶像的代言产品、为偶像创作同人作品等,这种技术赋权使粉丝真正参与到了娱乐工业中去,不再是被动的观看者,而是粉丝经济帝国的积极参与者,尽管他们在这一过程中付出了时间和金钱,但在某种程度上,同时也收获了属于他们自己的满足感和认同感。
被流量“绑架”孰之过
粉丝为偶像刷流量,只是表达喜爱偶像的一种方式,刷出假流量,并不是粉丝的初衷,那么是谁在悄无声息地用流量“绑架”粉丝甚至“绑架”明星呢?
在痛斥粉丝行为之前,我们至少应该明白什么是“刷流量”“做数据”。大数据时代的商业环境下,偶像明星不过是娱乐圈的诱人商品,围绕着“流量明星”,平台方、广告商、品牌方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利益圈,平台根据明星流量和热度制定KPI,广告运营商负责推动其热度持续升温,品牌方视明星流量上门谈合作。这种明星推广模式最终需要粉丝刷出的漂亮数据,正是这样的商业利益圈鼓励了粉丝之间的竞争,只有有了好看的数据,自己喜爱的偶像才能获得更多优质资源,粉丝“刷流量”并非是初衷,而是被网络时代的造星生态圈裹挟。在巨大的流量经济中,明星和粉丝都没能逃开流量的“绑架”,没有流量,即使有心创作出好歌曲和优秀作品,却仍然在娱乐圈的漩涡中迫不得已地被平台规则和广告商挟持。
可以说,打榜、刷数据只不过是明星和粉丝在丛林般冷酷的娱乐圈生存法则中摸索出的一条幸存法则罢了。在大数据时代,有时似乎不再有人在意你的实力如何,只要你的数据好、流量足,就可以让你来做男一号女一号,如此,作为粉丝自然会为自己的偶像狂刷收视率。可以说,雪崩的背后,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流量造假、数据当道的娱乐圈,是技术、平台、商业、粉丝各方共同趋利的结果。
“刷数据”也能刷出正能量
为什么流量明星、“养成系”偶像的粉丝们更愿意用“刷数据”示爱呢?除了被流量经济胁迫,偶像身上那些或许微不足道的闪光点,往往是粉丝们特别看重的,童星出身的蔡徐坤蛰伏6年终于高位出道;少年成名的王俊凯选择考入北京电影学院深造;家人卖烤串的徐梦洁凭借自己的乐观最终成为女团一员……这些少男少女身上那些努力、向上的精神气质使粉丝产生共鸣,也很容易移情,而且现在的偶像类型越来越多元化,无论是帅气“酷盖”,还是少年气十足的弟弟,可以让粉丝们以“妈妈粉”“女友粉”“姐姐粉”等各种自己喜欢的身份参与和介入偶像的成长和塑造过程中,以参与文化创造的方式获得情感投射归属感,使自己与偶像共同成长。
“刷数据”只是其中一种最为有效的表达方式,比如“刷数据”让没有经纪公司包装的蔡徐坤一夜成名;让徐梦洁在回家串烤串之外多了一种可能性……粉丝“刷数据”所带来的行动力和影响力,正在逐渐转移到越来越具有正向价值的事情上来,尤其是近两年来粉丝开始主动寻求主流文化和普通大众的认同,“正能量青年”形象成为不少粉丝打造偶像的最终目标。
为此他们不断和商业企业展开博弈和协作,推动偶像在公共领域的活动,粉丝公益正在成为一种时尚,我们可以看到越来越多的公益活动中出现粉丝身影,他们通过打榜,以偶像的名义为贫困地区捐赠衣物,蔡徐坤及粉丝还获得“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先进团体”的荣誉,谁又能说粉丝“刷数据”的行为是完全毫无意义呢?
在流量经济泥沙俱下中被动加入恶意竞争,却又主动选择运用流量为偶像、社会贡献绵薄之力,并竭力为自己正名,这是不少粉丝今日所为。笔者认为,我们不应该简单地将刷流量行为笼统地归咎于粉丝,娱乐“垃圾场”的骂名如果成立也不该由粉丝一方来担责,希望网络时代能还我们一个健康的娱乐生态圈。
董清源(苏州大学传媒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