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剑平)10月9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社会发布了3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20家拖欠工资的企业“黑名单”信息。
据通报,2018年1月16日,温州市永嘉县罗某无证经营鞋包加工厂拖欠陈某等7人劳动报酬4万余元,并失联。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6月24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判决罗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目前,此案已支付劳动报酬1万元,剩余拖欠金额正在法院强制执行中。
今年8月16日,绍兴市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称,广州某装饰公司新昌分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拖欠陈某等55人劳动报酬共计1141231元。新昌县有关部门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义乌市某宾馆经营者拖欠周某等11人劳动报酬150741元,并失联。义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2019年7月3日,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7月15日,该单位将拖欠的劳动报酬支付完毕。
杭州富阳某装饰公司、宁波某汽配公司等20家拖欠员工工资的企业和法人代表,或相关责任人,则被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了“黑名单”。
据介绍,浙江省正在推进“浙江无欠薪”行动,劳动者可以24小时在线填写相关信息,直接向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企业欠薪问题,相关地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第一时间联系并提供帮助,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同时,该省通过欠薪入罪,加大对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让恶意欠薪者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