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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乐是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接到那个电话的。
电话是今年8月从洛阳市西工区疾控中心打来的,内容很简单,告知他感染了艾滋病病毒(HIV)。
问题是,在他印象里,他并没有做过艾滋病病毒的相关检测。此前的一段时间里,他最近做的一次血液检查是到郑州大学附属洛阳中心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查梅毒。但他回忆,检测项目中不包含HIV抗体,也没有任何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告知他会检测这个项目。
根据国务院于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这意味着,这次检测违反了《条例》的相关规定。
鲁乐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他就此向当地疾控部门交涉时,西工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曾表示,和他一批总共抽检了约200份血样,共查出7人HIV阳性。
但至少鲁乐对这次抽检毫不知情。
此前,他对艾滋病毫无了解。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他以为自己得了绝症,思考了包括和女朋友分手、如何给父母尽孝等许多“人生重大问题”。他说自己甚至会羡慕路边的乞丐,“至少他还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这个22岁的年轻人就这样做了4天艾滋病人。然后,这被确认是一次误诊。
鲁乐称,洛阳市西工区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已就误诊一事向他道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试图向当地疾控部门了解详情,西工区疾控中心工作人员称误诊一事“已经给过处分”,自己只负责接待初筛为阳性的患者,对抽检一事不清楚。洛阳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则称领导外出学习,自己不便接受采访。
北京市一家医院的艾滋病专科护士刘皎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有研究表明,患有梅毒等性病的人,同等条件下通过性途径感染HIV的风险也更高。在工作中,她往往会建议患有性病的人做HIV抗体检测。
但鲁乐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得到应有的告知。他甚至不知道,医院或疾控部门在对患者检查HIV前需要尽告知义务。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掌握的情况显示,这样的偷检并非孤例。一位2015年被确诊感染HIV的患者告诉记者,他曾于当年8月在浙江省人民医院做梅毒检测。领报告单时,却被告知,自己的血样中检测到了HIV病毒,需进行复查。
他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检验报告单,检查项目仅有梅毒,备注一栏却注明了“需8.31复查hiv”。据他回忆,在做梅毒检测时,没有任何人告知他,会进行HIV检测。
据《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报道,2019年6月,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茅台镇的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也在招工体检中,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进行HIV检测。
今年9月,一名来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某高校的学生在研究生入学体检中被检测了HIV项目。该学生向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提供了一份与当地疾控部门工作人员的对话录音,工作人员承认体检单上没有检测HIV的项目。
一名在浙江省某高校在读研究生告诉记者,他在研究生复试体检中被检测出HIV阳性。但他回忆,体检单上没有该项目。
前述两名学生均表示,他们的隐私得到了保护,他们没有因为感染艾滋病而从所在学校退学。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平静面对这一结果。2017年5月,四川省内江市第六人民医院在未提前告知的情况下,对一名前来做入职体检的人进行了HIV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医院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招聘企业根据体检结论,决定不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他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要回了工作,并起诉了为他做检测的医院和当地疾控中心,法院一审判决他败诉。
此前,在接受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他表示,“我有选择不做HIV抗体检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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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要求匿名的某地疾控部门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据他了解,有一些地方的皮肤科和泌尿科会在检查项目中设置HIV检测。“我们会在诊断时‘建议检查’,但我知道有的地方会贴告示,有的地方不告知偷偷检测”。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这样的检测并不会造成过多的负担——检测大多不收费,甚至不用多抽一管血。但多名接受记者采访的HIV感染者表示,他们还是害怕被悄悄检测,并担心由此带来的歧视。
而如今,这项检测有可能出现在越来越多的地方。记者了解到,在南充、义乌、宁波、西安、杭州、大连等地,办理健康证时,会强制检测HIV。在西安等地,即使检测结果为阳性,也不影响健康证的发放;在大连等地,若HIV检测结果为阳性,则无法取得部分行业所需的健康证。
目前在北京等地办理健康证,体检项目不包含HIV检测。
这项检测还可能出现在申领教师资格证的体检中。2013年,广东省修订了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原第十三条中多种性病及艾滋病“不合格”的条款被删除。但据记者查询,目前还有许多地方对申请人做HIV抗体检测。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公安部门办理购房入户基本条件和手续”,申请人需满足“无传染疾病”。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时,申请人需提交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或无传染病证明。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了多名近一年在杭州办理过购房入户者,了解到,购房入户体检表范本包含HIV抗体检测。其他必须检查的传染病还有梅毒、甲肝、丙肝等。
艾滋病目前尚无治愈手段。但最新的医学研究显示,HIV感染者通过抗病毒治疗,可以获得接近未感染者的寿命,并将艾滋病的感染性降至极低的水平。
为HIV感染者提供免费抗病毒治疗药物,属于中国政府于2004年正式实施的“四免一关怀”政策。这项政策也被认为是我国艾滋病防治最有力的政策措施之一。
这项政策的前提便是准确地检测出HIV感染者。201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提出“扩大监测检测覆盖面,最大限度发现感染者”。
在2017年1月印发的《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中,国务院提出的工作目标包括“经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和病人比例达90%以上”“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和病人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达90%以上”“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治疗成功率达90%以上”。
这一目标被称为“3个90%”。这一目标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0部门于2019年10月印发的《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19—2022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再次被提出。
《实施方案》还提到,医疗机构要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在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等重点科室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检测咨询服务。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2019年国际艾滋病学会(IAS)上报告的数据显示,2018年,中国诊断发现并知晓自身感染状况的感染者比例为69%,符合治疗条件的感染者接受抗病毒治疗比例为83%,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治疗成功率为94%。前两项实现率与预期目标还有差距。
四川省乐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陈晓宇医生表示,为了发现更多潜在感染者,他们常常得央求人们前来咨询,或接受免费的治疗,有时还会提供交通补贴、误工费等,或是自费购买小礼品。
在他看来,扩大化检测是好事。“以前,我一个月可能也等不到一个自愿来检测的。人们不愿意来,似乎来检测就是有病,就是做了不好的事情。”陈晓宇说,“但现在,普及检测能让他们更方便地就近接受检测,减少他们的顾虑,能让更多人知晓自己患病的情况,更早接受治疗。”
他认为,《实施方案》本身是好的,只是在部分地方执行时“有些粗糙”,变成了强制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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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了多名疾控中心工作人员及医护人员,他们表示,从2018年年底就能明显感觉到扩大化检测的趋势,也会感受到来自上级疾控部门对“3个90%”工作目标的压力。
一名在广西工作的护士称,如果自己的工作在上级的检查中不达标,会被扣除部分绩效工资。而她所在部门的9名护士,要负责超过1万名HIV感染者的随访工作。
在云南丽江,丽江市人民医院在血液检查处贴出告示,写明“逢血必检”“HIV知情不拒绝检测”。在成都市武侯区,也有医院在血液检查处贴出告示,称“我们将为您提供免费艾滋病抗体快速检测,如果您不拒绝即视为同意”。
有公益组织工作人员在微博上向云南省疾控中心提出质疑,称这种行为可能违反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云南省疾控中心官方账号回应称,这是为了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三五”行动计划》对艾滋病防治“3个90%”工作目标要求。
刘皎说,在检测地点张贴书面通知作为告示这种方法,在她的执业场所中并没有遇到过,知情同意和保护患者隐私仍然是医学界最普遍的准则。
在刘皎看来,这背后是各地医疗资源不均衡的问题。贴一张纸,或是捆绑检测是“无奈之举”。“在北京,我们人手充足,基本可以做到和每个病人沟通清楚。病人能够理解检测对于他的好处,自然就容易接受”。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艾滋病防控的压力相对较小,“3个90%”工作目标中,后两个已在2018年完成。
陈晓宇认为,扩大化检测本意是为了加强艾滋病的防控。但如果处理不当,可能会让部分患者认为,筛查是为了将他们和其他人区别开,反而引起恐慌,起到反作用。
(应采访对象要求,鲁乐、刘皎均为化名)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王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