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2日电(余泽华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董碧水)记者今天从“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培训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浙江已于2019年12月1日开启“证照分离”改革的全覆盖试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12月1日起实现全覆盖清单管理,并通过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11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浙江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清单同步发布、方案同步制定、步骤分步实施”的方式,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12月1日起,在浙江自贸试验区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明年1月1日起在全省其他地区推进。
浙江同步公布了《浙江省“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2019年版)》,对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涉及浙江5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全覆盖清单管理,并定期调整清单和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此前,浙江对地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零许可”要求,对“海钓经营许可”等涉企许可事项进行了暂停实施等调整,实现地方层面“零许可”。
据介绍,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浙江将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在此次公布的涉企许可事项改革中,有174项采取了“更大力度、更优服务、更简审批”的改革举措,如在进一步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有121项、涉及审批权限下放有84项。
针对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承诺制,浙江相关部门分别出台相应的事中、事后配套举措和告知承诺办法,通过部门间推送共享企业信息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对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实施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