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张均斌)2020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填写已于日前开始确认。纳税人若要在明年工资中享受税前扣除,需要在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信息填报更新。今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继续享受‘七提醒’”,对今年继续享受个税抵扣的常见问题释疑。
税务总局提醒,若纳税人此前已填写个税抵扣信息并且无修改,相关扣除信息将自动视同有效并延长至2020年;若有变化需及时修改,否则会影响明年政策的享受,甚至对个人信用产生影响。为了简化流程,税务部门已经预填好相关信息,个人只需要通过个税App、税务局官方网站或者单位来修正相关信息即可。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个人如果换工作,必须及时更新受雇单位信息,否则新的受雇单位将无法获取个人相关信息并据以办理扣除。
新个税法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推出时间不长,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部分纳税人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未填报,大家关心现在是否还能享受扣除。税务总局表示,这种情况下,纳税人需要先填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在单位发放最后一个月工资前报送至扣缴义务人(一般指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才能在今年剩余月份补充享受2019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时间上来不及,纳税人也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